东风日产在广东实施价格垄断 被罚1.2亿元

2015-09-10 09:05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汽车]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去年以来汽车领域的反垄断罚单频频开出,甩向的都是这些一般
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去年以来汽车领域的反垄断罚单频频开出,甩向的都是这些一般所称的豪华车品牌。但垄断,真的只是豪华车的专利吗?今天广东省发改委向东风日产开出1.233亿元的罚单,算是开了经济型轿车品牌的先例。

  与此同时有专家指出,某些垄断行为普遍到如同汽车行业“行规”,一贯如此却不知违法,成为部分从业人员的困扰。对此,国家发改委正在制定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或许将为汽车领域更加合规的经营,划出红线。

  垄断情节“纵横”交加

  和其此前对奥迪、奔驰、克莱斯勒的罚单一样,东风日产的这张罚单同样包括对厂商和经销商两方面的处罚,其中厂商领罚1.233亿,经销商领罚1912万。据了解,从到2014年7月正式展开调查,近一年的取证工作相当艰难,最终通过内部系统单据的相互印证,坐实了厂商纵向垄断控制整车销售价格的证据。

  广东省发改委价监局反垄断调查处副处长孙文:2014年的下半年开始我们开始进店调查之后,他们直接控制价格的邮件往来就大幅度减少了。在8月份之前,他们还是一些比较直接的管控价格,比如说对于卖得比较好的一些车型,比如天籁、新轩逸等卖得比较好的车型,不定期的,比如在促销时点之前,通过区域督导给负责管理的发管控价格。

  从调查获取的数据来看,东风日产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管控十分严格,每一台车都必须按照厂家指定的区域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否则将被批评、警告甚至停止供货。但在此环节似乎有点委屈的经销商们,转过头来却又相互联合起来制定更多的价格协议。作为消费者,你是否也困惑各4S店打出的促销方式千奇百怪,算来算去便宜的价格居然是一样的?没错,这背后或许就有猫腻。此次领罚的17家东风日产广东地区销售门店,就为此制定了价格协议,并且几乎每月都会协商一次。

  孙文:区域经销商之间,他们会通过协力会这个组织,约定价格以及折扣幅度。他们基本上是通过区域价格协议这样一个表,来约定广东区域里面同城之间每个点,销售某种车型,送什么精品,不能超过什么样的折扣范围,大家约定一个比较一致的方案,直接违反了反垄断法13条,关于禁止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和变更商品价格这样一个规定。

  垄断,宁有种乎?

  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去年以来汽车领域的反垄断罚单频频开出,在这第一张经济型轿车品牌的反垄断罚单开出之前,甚至有观点质疑,反垄断只打豪车。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处长徐新宇表示,反垄断执法一视同仁,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也并不会是一阵风:

  徐新宇:这不是搞运动不是一阵风,对汽车行业监管的常态都是反垄断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中国这样一个新兴市场来说,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应该说三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不断加大对这个行业的监管力度。

  如果你曾经关注过此前开出的几张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就可以发现不同的厂商的垄断情节却如此相似—同样是厂家耳提面命的控制整车价格,同样是经销商抱起团来把价格的铁板一块做的更家严密。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区域负责人表示,这是因为从业人员对于这些做法早已习以为常:

  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区域负责人:我相信我的很多同行,都不知道。也就是这两年,政府比较关注反垄断,才会有人去想这个事情,原来已经习惯了。

  直接从事反垄断调查的孙文也对这种现状深有感触:

  孙文:这个现象是非常非常普遍的,特别是去年开始对这个行业进行整治初期,基本上,包括厂商和经销商,对于很多行为他们就认为是行业的规则和通行做法。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和《反垄断法》是相违背的。

  制度过渡期的迷惑

  对此,长期专注反垄断领域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副研究员苏华表示,这种几乎成为“行规”的行为之所以长期存在,与制度间的过渡过程有关:

  苏华:有这么一些涉嫌垄断行为具有普遍性,是在原来的一些法规框架下逐渐形成并且走到了今天。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反垄断法的效力,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在法律位阶上是基本法律,我国立法法也规定了,后法优于前法,法律的效力优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就是说与反垄断法相违背的法规,是要调整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果作为企业不能认识到这一点,把这个当做抗辩理由,是没法成立的。

  苏华所指的,是包括《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在内的规章,这些诞生与上世纪,诞生背景是避免走私泛滥、维修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的规章制度,使得汽车厂商得以对经销商严格控制。管控严格到什么程度?答案是哪怕一块地砖都得厂家说了算。

  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区域负责人:从建店,选址,他选择哪个经销商可以在这里建店,设计图纸要用它指定的设计公司,买的材料设备都是要从他那里买,比如说地砖、家具都是要从他指定的供应商那里买。

  苏华表示,正是由于厂商相对于经销商长期处于强势地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等规章已经存在被滥用的现象。

  苏华:按照这个《办法》其实也是有很大的解释空间的,这个《办法》可没说买一块儿地砖都得从你这儿买,企业最多只能说没有跟这个办法冲突。

  但相关条文的修订需要时间,并不能成为反垄断暂顿的理由。一面是厂商经销商“不知者无罪”的辩解,一面是消费者权益需要保护、市场秩序需要维护的现状,如何解决?正在制定的《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正是答案。徐新宇:

  苏华:在总结前几年执法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要求,我们正在起草汽车领域反垄断指南,这个指南包含整车、售后市场、包括平行进口和电商,都会考虑到,给出业界指引,让他们按照这个法律法规要求,正常经营,减少违法行违法行为的发生

  售后环节反垄断—下一个重点?

  据了解,《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草案)将有望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写。苏华表示,《指南》将有望对售后环节的垄断行为作出界定。这意味着,被车主们诟病已久的“买得起修不起”的局面或许将有所改变:

  苏华: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滥用支配地位来启动反垄断执法的难度要高于价格横向纵向垄断。为什么呢,就是你要先证明他有支配地位,才能证明他滥用了支配地位。可售后环节就是有可能有支配地位的,而且你买的车越贵,你越有可能只能去4S店,别的地方你没办法获得原厂配件和很复杂的那些技术。在《指南》里,对于售后配件也好,售后维修信息可获得性也好,都会做解释,当这些都很清晰的时候,我个人认为不排除以后基于第十七条做出处罚决定。

  徐新宇也表示,随着汽车行业反垄断的进行,下一步也将对售后市场的垄断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徐新宇: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包括整车、配件和售后市场三大块,我们执法有一个渐进过程,而且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整车开始。下一步对于汽车配件包括售后服务方面我们也会加大执法力度。

  事实上,从2012年国家发改委开始对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作出提示警告,到去年第一张反垄断罚单正式开出,汽车行业发生的变化已经发生:

  某品牌汽车经销商区域负责人:也就这两年,比较合理了,从14年开始,我觉得。就是以前基本上厂家是很强势的,它会有很多招数对付你,现在越来越透明,从进货渠道到批发到零售都相对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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