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IPO:盲目扩张业绩一泻千里 信披或存重大遗漏

2018-03-23 09:12 | 来源:未知 | 作者:杜永辉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虽然该公司目前已通过证监会审核,但作为即将上市的券商企业,华林证券却频遭监管处罚,盲目扩张,经营业绩出现倒退,未来发展之路隐患重重



《号外财经》杜永辉

近两年国内券商上市迎来高峰期,第一创业、华安证券、浙商证券、华西证券、财通证券等多家券商纷纷成功登陆A股。华林证券也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2.7亿股,所募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虽然该公司目前已通过证监会审核,但作为即将上市的券商企业,华林证券却频遭监管处罚,盲目扩张,经营业绩出现倒退,未来发展之路隐患重重。

盲目扩张业绩倒退

华林证券前身江门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最早设立的证券公司之一。根据华林证券2017年版招股书显示,2014年-2017年3月公司员工人数为822人、1223人、1459人、1560人,公司在全国证券营业部数量由2016年3月的71家暴增为2017年3月的152家,由此不难看出自2015年华林证券进入高速扩张阶段。

但据招股书显示2014年-2017年3月,华林证券营业收入分别为7.06亿元、16.69亿元、13.1亿元、2.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8亿元、8.16亿元、5.89亿元、0.95亿元。2015年开始的高速扩张并未对公司业绩提升产生促进作用,反而使营收与净利润双双下滑。

而2016 年,公司的经纪业务营业利润率低于上市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被归咎于受市场行情以及公司新开营业部的影响。可见新营业部的不断增加在盈利能力上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此次华林证券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中就包括对营业网点进行优化调整,并争取适当增设营业网点的事项,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网点的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的负面影响能否消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频遭处罚口碑欠佳

近几年华林证券频遭证监会处罚,2016年6月16日,华林证券因未能勤勉尽责地进行有效事前审查和履行督导职责,被全国股转系统给予暂停从事部分推荐业务三个月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016年9月,华林证券东莞鸿福路营业部被曝出负责人未经客户允许,擅自提高投诉人证券帐户交易佣金,多收其交易佣金达123.35万元,代投诉人买卖股票,并约定收益分成,高频交易证券,期间投诉人证券账户亏损本金达1500万元。

2017年9月,证监会通报华林证券员工崔某借用胡某某等人证券账户买卖爱仕达、东兴证券等股票,累计成交金额128.67万元,获利6878.27元。崔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责令崔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6878.27元,并处以2倍罚款。

更重要的是,华林证券还牵涉轰动一时的国海证券“萝卜章事件”,为此华林证券于2016 年12月31日确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减值准备 3215.36万元。并承担的面值4.70 亿元的利率债,虽然该事项于2017年4月全部处置,但对华林证券的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远。

股权乱象频现 信披或存重大遗漏

根据招股书显示华林证券自创立之初,除了注册地频繁变动,其股权也频繁发生变动,这一直也是外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多年前轰动一时的小股东股权蒸发事件。2013年、2014年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等多家媒体关注了“华林证券小股东6800万股权蒸发”事件,根据相关报道显示,2003年,深圳市创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科技”)、深圳市恒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富源”)分别出资3000万元、3800万元,入股华林证券,成为其小股东。但创锐科技向媒体提供的材料显示,2006年3月30日,华林证券13名股东在股东会上同意创锐科技将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树实业”),13名股东对两份协议进行盖章与签字,创锐科技签字人为“黄文剑”(时任创锐科技员工);同时,创锐科技与国树实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3000万元华林证券股权零价格转给后者,恒富源也有类似的遭遇。创锐科技法务部职员赵金芳表示“这些材料证明合同是虚假的,公章与签字都是伪造的,公司从来都不知道股权转让的事”。而华林证券认为股权转让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股权转让合同的公章是真的,双方各执一词。虽然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介入调查,但该事件最终定论却不得而知,在招股书中华林证券对该事件也只字未提。

但《号外财经》注意到几个细节,2014年理财周报一篇名为《华林证券控制人巨额财富来源和财技调查》的文章中显示,2014年1月9日,理财周报记者联系华林证券实际控制人林立,其表示本人在外地出差,安排立业集团副总裁田景琦和法律顾问张姓律师接受采访。该律师称“创锐科技2003年4月通过银行借款,把金额打到我们公司,但是10月份创锐把钱转走了。省高院强调,创锐科技转入钱后又立即抽走,根本没有进行股权投资,所以没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也不存在利益损失。江门市蓬江检察院已经查得非常清楚。” 其表示创锐科技转让股权给国树实业签了四次合同,公章都是真的。“创锐在华林证券没有投资,这也是四次合同中创锐愿意零转让的原因。”。

而《号外财经》在翻阅华林证券2017年披露的招股书后发现,华林证券表示2003年4月增资系江门市人民政府为拯救和化解江门证券风险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揽子安排,其组织实施及谈判定价均由江门市人民政府及国资部门负责。本次增资资金中立业集团、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为自有资金,受当时当地政府对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20%的原则性要求,创锐科技、恒富源等10 家股东代立业集团增资并持有华林有限股权,根据立业集团声明,该10家股东增资所用资金均最终来源于立业集团,立业集团与本次增资的代持方未就增资华林有限并持股事宜产生纠纷,愿就代持股产生争议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招股书中2006年股权转让情况显示,2006年3月,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恒富源将其持有的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万元转让于宝信实业有;同意公司股东创锐科技将其持有的公司3.72%股权作价3000万元转让于国树实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由此不难看出,华林证券招股书中对创锐科技股权的描述与华林证券法律顾问接受媒体采访时的描述存在两点不同。首先,华林证券法律顾问表示创锐科技增资资金是通过银行借款取得,这与2017年版招股书中增资资金最终来源于立业集团的说法有很大出入。其次,在媒体报道中无论是创锐科技还是华林证券法律顾问都表示创锐科技所持有的3000万出资转让价格为零,但2017年版招股书中显示创锐科技持有的3.72%股权是作价3000万元转让于国树实业的,两种说法也存在很大出入。究竟是当年华林证券法律顾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法有误,还是华林证券在招股书中有意隐瞒真相,还需要进一步查证,但无论结果怎样终有一方说了谎。

此外,在理财周报的报道中还提及“据《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江核变通内字【2006】第0600271131号),2006年9月7日起,上述5起公司股权变更生效。开平供水、恩平市物资总公司、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鹤山市电机厂、北京世纪家园公司、创锐科技与恒富源在变更后不再是华林证券股东。”,而《号外财经》发现在2017年版招股书中,虽然也两次提及北京世纪家园公司放弃2003 年 4月的增资,但北京世纪家园公司却在招股书中股东名单中一次都未出现,该公司如何取得华林证券股权,所占比例是多少,股权转让价格及受让方情况等情况一无所知,华林证券的历史股东情况或存在重大信息披露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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