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投贷联动”模式落地

2019-05-31 10:53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作者:未知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建行在深圳试点的投贷联动,已向74家科创类小微企业发放孵化云贷,储备信贷规模10亿元左右;另与数家企业签署选择权贷款协议,笔均1000万元左右。

        国有大行投贷联动业务开始起步。

        5月29日,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行长王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行已在深圳推动投贷联动快速落地。建行将其称之为“投资者港湾”,并在建银大学基础上设立“愚公学院”,以国有大行身份,通过选择权贷款等方式,以债权+股权的方式入场。

        “(投贷联动)既要做出量,不良率也不能上来,通过平台式来做。”王业说。

        目前,建行在深圳试点的投贷联动,已向74家科创类小微企业发放孵化云贷,储备信贷规模10亿元左右;另与数家企业签署选择权贷款协议,笔均1000万元左右。

        王业解释称:“按照银行之前的贷款逻辑,借1000万流动资金给企业,要看企业采购多少物资、一年周转几次、企业回款情况。而科创企业一旦研发成功,不是只挣几千万,而是估值可以迅速过亿。”因此,信贷要适应企业研发型投入需要,上述科创类贷款在三年后还可开展无还本续贷,期限拉长至六年,“这已经近似于PE/VC投资,也是3+2或者5+4的结构。”

        选择权贷款早已有之,早年因监管不明晰一度引发争议。但近年来,这已成为城商行等接入股权投资、从事投贷联动业务的主要工具之一。

        评分卡下的选择权贷款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在深圳试点落地“投贷联动”,前期通过选择权贷款等方式投资A轮前初创企业,后期将与建行其它子公司合作开展股权投资等。

        与PE/VC机构直接以股权融资投向初创企业不同,由于部分企业创始团队不想过多分散股权,因此会在股权融资之外,选择债权方式获取起步资金。

        选择权贷款是投贷联动的一部分,操作模式是银行向企业放贷时,附加一定数额的股权认购期权,在约定的行权期限内,可指定第三方按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权。从公开信息看,包括中行等国有大行,招行、光大、广发等股份行,杭州、中原等城商行均有此类贷款。

        在参与科创企业方面,除选择权贷款外,一方面,由建行向其提供租赁办公场所,给予租金折扣;另一方面,设立“创业者港湾”孵化平台和愚公学院,前者与锚机构、核心企业、创投机构和孵化平台等合作,孵化科创型企业;后者为成长初期的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教育培训。

        “选择权”是建行针对科创型小微企业“孵化云贷”的一部分。截至5月24日,建行在深圳已经做了74笔孵化云贷,规模在3亿元左右,户均400万元,同时储备了10亿元的贷款池。

        “70多个孵化云贷客户中,超一半是首贷客户。”建行相关人士表示。为缓释初创企业的信用风险,建行选择与孵化平台、核心企业及保险等合作。

        在深圳的普惠金融市场上,建行的小微贷款规模占比在七成左右。截至2019年4月末,深圳建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86.66亿元,贷款户数3.6万元;利率水平约5.77%左右;户均贷款金额约274万元;其中纯信用贷款余额约35亿元,户数约5337户。

        选择权贷款怎么做?

        从业务逻辑上,“贷款+股权选择权”既是一种夹层融资,也是投贷联动的一种模式。

        建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表示,建行已与初创企业签订数笔选择权贷款。已投放贷款规模超2.5亿元,笔均贷款金额1000万左右。股权方面还没开始投资,还有几笔选择权贷款仍洽谈过程中。“选择权贷款与一般贷款不同,耗时较久。涉及股权,银行和期限之间需要有博弈过程。”

        对比各家银行的操作模式,中行的做法是与集团内机构合作,为签订直投或认股选择权协议的“我投我贷”投贷联动客户发放授信。

        杭州银行要求,选择权贷款仅由杭州银行科技文创金融专营机构开放,应为科技文创金融类客户,目标客户在选择权业务约定期限内,应有明确的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规划。

        广发银行将选择权贷款细分为“可转换权”(针对目标客户股权)和“可交换权”(针对目标客户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杭州联合银行要求选择权贷款金额根据企业股权估值及盈利情况确定,最高为股东实际投入自有资金的200%。

        由于《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因此选择权贷款一般由银行的关联投资类公司具体操作。

        在行权方式上,建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已有股权跟投的计划,但“不占大头”,未来行权既可以是建行,也可能是建银国际等建行内部机构。

        作为国有大行,建行选择初创企业的标准是通过该行认可的五类合作平台来筛选,分别包括政府支持的科创企业(如获得过市、区两级政府支持)、知名创投机构参与投资、核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孵化器园区管理等。

        “选择A轮前企业,将风险前置,既是因为A轮后初创企业融资已经相对容易,也是要在企业更早阶段就介入。”建行相关人士表示。

        “在初期,我们对初创企业做了一个评分卡,包括实控人、知识产权、技术储备、市场前景等数据维度,通过评分卡筛选初创企业。”建行相关人士表示,通过“以信定贷、以投定贷、以税定贷”等方式确定选择权贷款的额度。

        今年3月26日,建行通过旗下数家子公司与华能集团在深圳合资设立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注册资金达54.3亿元;有限合伙人中,建信人寿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55.25%;建信金融资产持股比例14.73%。普通合伙人为建信保险资管旗下的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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