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李屹海外关系“杂” 高控“一束光”风险大

2019-07-11 08:05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高伟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发现,光峰科技就是那个靠故宫“一束光”火了的公司,与此同时,公司创始人高度控股这家公司,其间的风险自然不可小觑。

《电鳗快报》文/高伟

    2019年6月19日,迎来了单日两场审议会议。在上午的会议中,被审企业包括光峰科技以及容百科技。结果显示,两家企业均通过了上会申请。《电鳗快报》发现,光峰科技就是那个靠故宫“一束光”火了的公司,与此同时,公司创始人高度控股这家公司,其间的风险自然不可小觑。

缺钱!缘何不提折戟创业板往事

    其实,光峰科技曾经试图上创业板,此次冲击科创板招股书却只字未提,为什么?

    据《电鳗快报》了解,有媒体报道“据此前华泰证券提交的光峰科技创业板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07年,以李屹为核心的研发团队在全球范围内首创荧光激光显示技术(Advanced Laser Phosphor Display,简称ALPD),迄今为止已申请专利1700余项。”也就是说,光峰科技试图冲击创业板,不过未能如愿以偿。是什么原因让多年前的创业板IPO停步不前了呢?

    此次科创板招股书只字未提“创业板”往事,是有意规避?

    实际上,光峰科技财务数据显示,他真的很“缺钱”?这或许是该公司此路不通便迅速另谋新出路的一个主要原因。

    2016-2018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8.06亿元、13.8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801.50万元、1.13亿元和2.12亿元。但在公司净利润增长同时,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并未同步。2016-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76.43万元、-11517.96万元、11777.35万元,长期低于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甚大,分别达到-6077.93万元、-22805.00万元、-9377.78万元。

    招股书显示,截止2018年末,总负债为124657.25万元,其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331.02万元、预收款项17286.76万元、其他应付款18566.15万元,三项经营性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45.07%;短期借款12444.00万元、长期借款40310.7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60.92万元,三项有息负债占比44.61%。与此同时,2016-2018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81.79%、87.33%、60.12%,一直处于高位。即便与同行相比,也处于较高水平。

    “缺钱”,是公司最大的短板,也是资金链随时出现危机的隐形炸弹。


乱!李屹高度控制有何风险?

    《电鳗快报》据招股说明书,光峰光电成立于2006年10月,是由曾在知名激光研究室——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国家激光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李屹所创办。注册资本3.84亿元,法人代表薄连明,保荐券商是华泰联合证券。其创始人李屹博士,1970年生,1991年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后获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工程博士学位,深圳市首批“孔雀计划团队”带头人。李屹是高亮度半导体光源领域的知名专家,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先后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 337项,PCT专利29项,已授权201项。

    在持股机构上,除第一大股东光峰控股外,持有光峰科技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还有知名创投家阎焱执掌的SAIF HK,以及CITIC PE、海峡光峰、原石投资、光峰达业等。值得注意的是,光峰控股持有7,976.2679万股光峰科技股份,占光峰科技股本的20.7956%,为光峰科技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李屹持有光峰控股100%股权,为光峰科技实际控制人。李屹,拥有美国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电鳗快报》还发现,李屹还有扯不断理还乱的海外关系?

    为实现境内外业务整合、拓展海外市场和融资渠道,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李屹收购境外特殊目的公司APPO的权益,并通过APPO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绎立锐光与光峰有限签署VIE协议,搭建了发行人的境外架构。后续,由于主要业务活动和多数客户均在境内,发行人开始筹划在境内上市。为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光峰有限通过一系列境内外安排对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业务进行重组,终止了与绎立锐光的VIE协议,拆除了境外架构。 

    另,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李屹为持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和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人士,其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设立境外投资平台 APEX、于 2016 年 9 月 6 日设立境外投资平台 Long Pine、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收购境外投资平台 Blackpine时未及时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说不清!采购金额存差异

    另市场一直怀疑的是,光峰光电的采购额总是对不上!!

    在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报告期内,光峰科技招股书中披露部分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与相应的多家客户披露的向光峰科技采购金额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度,光峰科技第五大销售客户为中富康,当期光峰科技确认向中富康销售所获收入为4985.39万元,占当期公司销售收入之比为3.60%。中富康是A股上市公司利达光电的二级控股子公司,2018年利达光电年度报告披露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中,利达光电2018年的前五大供应商与光峰科技招股书披露的销售收入金额最为接近的,是对应“供应商3”的采购金额4695.27万元。招股书披露向中富康的销售收入比利达光电披露的采购金额高了290.12万元,两者差异幅度达6.18%,高于常见的增值税实际税负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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