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去年人均薪酬福利32万 IPO仅完成1单科创板

2020-03-31 09:19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田云绯 华青剑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华安证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华安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2.32亿元,同比增长83.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亿元,同比增长100.16%...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1日讯(记者 田云绯 华青剑)3月30日,华安证券(600909.SH)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华安证券实现营业收入32.32亿元,同比增长83.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8亿元,同比增长100.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9亿元,同比增长101.6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06亿元,同比增长487.29%。

        2019年,华安证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63%,比上年同期增加4.1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63%,比上年同期增加4.19个百分点。

        华安证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末总股本36.2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2亿元,占2019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7%,占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57.33%。

        2019年,华安证券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期货经纪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且毛利率较上年减少。

        报告期内,华安证券的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0亿元,同比增长25.46%,毛利率30.14%,比上年增加13.8个百分点;期货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4亿元,同比减少5.38%,毛利率22.28%,比上年减少5.59个百分点;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00亿元,同比增长317.64%,毛利率94.38%,比上年增加3.69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同比增长140.31%,毛利率36.11%,比上年增加12.51个百分点;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同比增长339.88%,毛利率54.85%,比上年增加6.06个百分点;信用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76亿元,同比减少6.96%,毛利率82.49%,比上年减少14.09个百分点。

        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华安证券2019年全年完成1个科创板IPO项目,融资金额9.69亿元;累计承销债券14只,融资金额84.7亿元,同比增长73.03%。完成3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独立财务顾问项目及6个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新三板累计定向发行5次,融资1.09亿元。

        2019年,华安证券信用减值损失4.28亿元,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逾期未兑付债券应收款及其他减值所致。

        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53亿元,应收款项坏账损失2.52亿元,融出资金减值损失557.93万元,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3.80万元,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16.30万元,应收利息减值损失2025.41万元。

        2019年,华安证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1660.26万元,有6位董监高年薪过百万。

        其中,总经理杨爱民年薪191.02万元;副总经理方立彬年薪102.66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赵万利年薪133.16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龚胜昔年薪139.97万元;副总经理张建群年薪132.11万元;总经理助理唐泳年薪121.99万元。

        2019年,华安证券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2825人,其中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为2463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为362人。在职员工中,博士学历16人,硕士学历632人,本科学历1736人,其他学历441人。

        截至2019年末,华安证券应付职工薪酬为6.38亿元,上年同期为4.33亿元,同比增长47.45%。

        2019年,华安证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89亿元,上年同期为6.15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19年,华安证券员工年度薪酬福利总额为8.95亿元。按照在职员工人数计算,人均薪酬福利31.67万元。

        报告期内,华安证券涉及1起股票质押诉讼,涉及本金2.22亿元。

        2017年5月24日,华安证券与赫连剑茹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7年6月8日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约定赫连剑茹以刚泰控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87)向华安证券质押融资人民币2.22亿元。后因赫连剑茹违约,2018年8月23日,华安证券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主张赫连剑茹清偿融资本金2.22亿元、融资利息、违约金。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出具生效判决,判决赫连剑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2.22亿元及利息,支付相应违约金、代理律师费。华安证券有权就赫连剑茹质押的30,150,700股刚泰股票、208.7万现金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优先受偿。2019年9月,赫连剑茹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皖民初60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华安证券还涉及1起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涉及本金2.75亿元。

        北京醇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醇信”)作为中信淳信优债15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涉案基金”)的管理人在本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委托公司为其提供经纪服务。后因其在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时所质押债券因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调折算率造成其在公司开立的账户发生欠库,导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第六条之规定代为垫付资金。

        2020年3月,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北京淳信清偿公司垫付款、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涉案基金100%份额持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6日受理案件。

        华安证券作为定向资产管理人涉及诉讼2起,共涉及本金11.10亿元。

        第一起诉讼涉及本金8.35亿元。2018年1月19日,公司根据《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按照“华安理财安兴2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兴23号”)委托人指令,作为管理人代表“安兴23号”,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被告蒋九明违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7日出具(2018)皖民初8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蒋九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8.35亿元,支付利息5,990,661.11元以及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以8.41亿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4日起按照日违约金率0.05%支付到款项结清之日止),并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应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蒋九明不服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2018)最高法民终120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年3月25日,安徽省高院以(2019)皖执23号执行裁定书将本案指定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公司于2019年9月收到《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皖8601执193号之一),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蒋九明持有的顺威股份3000万股(证券代码:002676)。

        第二起诉讼涉及本金2.75亿元。2018年3月26日,公司作为“华安理财安兴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兴31号”)的管理人,根据委托人指令,因蒋九明违约,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公司与蒋九明签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判令蒋九明清偿融资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生效判决。判决蒋九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公司融资本金2.75亿,支付利息1182.84万元以及相应违约金;公司对蒋九明质押的4500万股顺威股份股票、3.75万元现金红利、以及后续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送股、转增股份和现金红利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作为“安兴31号”管理人,按照协议约定,仅严格遵照委托人的指令处理“安兴31号”事务,该资产管理计划对债务人蒋九明的债权权益实际归属于委托人所有,故本案件的最终诉讼结果由委托人实际承受。

        此外,华安证券全资子公司华富嘉业涉及民间借贷纠纷1起,涉及金额3000万元。

        2013年4月16日,华富嘉业与骐骥生物股东郑忠勋、冯平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华富嘉业拟向骐骥生物增资3000万元,同时对其他拟增资股东的增资方案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除华富嘉业拟增资款已到位外,其他拟增资股东未能如期履行合同义务,华富嘉业拟增资款项形成了骐骥生物对华富嘉业事实上的欠款。因骐骥生物未能按照约定还款,担保人也未能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华富嘉业依法提起诉讼。

        合肥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做出生效判决,判令骐骥生物向华富嘉业支付欠款本金以及相应资金成本,郑某、冯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5月26日,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月18日申请对查封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处置,后法院查封现金12.97万元扣至执行账户。2018年9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程序。2019年10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案件执行,并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郑忠勋、冯平名下已查封房产。华富嘉业公司同时向被执行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衍生提起代位诉讼,以争取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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