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IPO:研发费用率不满足科创标准

2021-07-15 08:54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林妍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同益中在研发上的投入不及同行,并且研发费用率不满足科创板标准。

        《电鳗快报》文/林妍

        早在6月4日,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益中”)科创板IPO已提交注册,安信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为其保荐机构,拟募资3.32亿元。一个月过去了,同益中IPO进展却没有任何动静。经《电鳗快报》调查发现,同益中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科创属性及实控人涉诉等问题,备受市场质疑。

        研发费用率不满足科创标准

        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同益中在研发上的投入不及同行,并且研发费用率不满足科创板标准。

        《电鳗快报》根据同益中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同益中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08%、3.75%、4.32%、5.3%,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分别为10.15%、11.75%、8.93%、8.55%。可见其每年的研发费用率均远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据了解,科创板上市的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即研发费用率)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和“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很显然,从研发费用率上看,同益中似乎不满足科创属性标准。报告期内,同益中的研发费用分别为857.75万元、1095.92万元、1302.72万元、775.51万元,其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3256.39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74%。

        实控人涉亿元诉讼

        从股权结构上看,国投贸易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同益中51%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而国投贸易又为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国投集团是同益中的实际控制人。

        据《电鳗快报》观察,2003年7月,北京新中实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中实公司”)与国投贸易合作建设国投大厦合同纠纷事项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现已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目前处于二审(重审)阶段。2008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重审)判决,判令国投贸易向新中实公司支付合作建房款41733.64万元,并判令新中实公司在判决生效后90日内为国投贸易办理有关权属证明,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IPO前夕突击分红肥了谁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报告期内,同益中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92.41万元、4258.87万元、4075.62万元和2563.26万元,2019年同比有明显下降趋势。即便净利润下降,同益中却仍然在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进行了两次大额分红,分红金额分别为2334.13万元和5609.15万元,而报告期末现金分红金额甚至超过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一倍多。

        《电鳗快报》注意到,上市前突击分红受到发审委问询,要求其说明现金分红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市场也质疑,一边分红,一边募资,同益中意欲何为?

        据了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兴良,也是公司的最终受益人。《电鳗快报》据天眼查显示,黄兴良目前任职3家企业,担任股东1家,担任高管1家,实际有控制权的有1家企业。

        尤为注意的是,黄兴良的周边风险有25项,预警提醒也多达35条。

        其中,他曾担任高管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被立案内容提及的立案信息,曾担任高管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有违规处理信息;曾担任高管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有19项对外担保信息……

        董事长数十条风险缠身,如此一来,怎能保证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电鳗快报》将继续跟踪报道同益中IPO进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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