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图之殇”引同袍相争 长春市燃气乱局待解

2021-12-23 10:45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同属于长春国资系统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春燃气)和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天集团),围绕着一张令人迷惑的图纸反复“拉锯”,由此造成了无序竞争、重复建设...

        模糊不清的竞争界限,捉摸不透的审批尺度,让本应“同气连枝”的两家企业“兄弟阋墙”。

        多年来,同属于长春国资系统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春燃气)和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天集团),围绕着一张令人迷惑的图纸反复“拉锯”,由此造成了无序竞争、重复建设的乱局,也埋下了燃气安全的重大隐患。

        更应引起注意的是,长春燃气作为上市公司,因迟迟无法解决兄弟公司的“贴身肉搏”,使得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一再受损。

        11月30日,双方又在长春宽城区装备大路一带发生对峙,长春燃气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长天集团的工作人员正在做管线排迁,而长春燃气对此一无所知。为了维护燃气经营秩序,双方一度在此地对峙超过一周。在2020年的长天集团城市南部燃气环线工程中,双方也因线位问题发生对峙,持续近1个月。

        长春不是没有注意到两家公司的“贴身肉搏”,2011年,由长春市国资委牵头,将长天集团20%股权作为优质资产注入长春燃气,双方也因此“同气连枝”。但10年过去,两家公司“阋墙”之举频频,解决上述问题的进程还在“原地踏步”。

        记者尝试联系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长春市建委)、长天集团进行采访,但因种种原因均被婉拒。

        长春的燃气乱局,折射地方国资企业改革发展中不甚和谐的一面。未来,两家公司如何整合?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如何保障?地方国资系统与资本市场主管部门如何协同监管?

        层出不穷的争端

        长春的燃气事业发展有着近百年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24年,长春是亚洲第一个普及煤制气管道的城市。不过,长春近年燃气事业的发展却频现不和谐因素,两家主要的市场主体之间屡现争端,为燃气事业发展埋下隐患。

        矛盾的一方是长春燃气。公司继承了长春燃气事业的发展历史,于1993年6月8日注册成立。2000年,长春燃气借壳长春电力登陆A股市场,成为中国燃气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也是东北地区唯一一家燃气上市企业。

        矛盾的另一方为长天集团。公司成立于1990年,原名长春市天然气化学工业公司,主要业务是利用天然气制造化工产品,后逐渐剥离相应业务,将主业聚焦在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供应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从股权结构看,两家公司可谓是“同气连枝”。长春燃气的控股股东是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下称长港燃气),占有公司58.75%的股份,而长春市国资委持有长港燃气52%的股份,因此长春市国资委为长春燃气的实际控制人;长天集团明显国资持股比例更高,由长春市国资委直接持股50.34%、22位个人股东占股29.66%。值得注意的是,长春燃气也占股20%。

        关系如此亲近,两家公司却“阋墙”之举频频。如11月30日,双方在长春宽城区装备大路一带发生对峙,时间超过一周;2020年的长天集团城市南部燃气环线工程中,双方也因线位问题发生对峙,持续近一个月。

        模糊不清的界限

        “兄弟企业”为何矛盾如此尖锐?这还要从长春的燃气管理规划说起。

        长春的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

        按照上述规定,特许经营的一个要点就是明确经营的区域划分。不过,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长春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燃气区域划分规划。长春有两家燃气公司竞争,地位又旗鼓相当,由此导致长期争端不断。

        长春燃气和长天集团究竟是依靠什么来划定经营区域?

        长春燃气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长春市燃气专项规划(2011-2020)》的规划图,长春燃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幅图当年被拿到相关部门进行审议,最后也没有结果,但发给了公司。两家公司在2010年至2020年的燃气经营与建设大体按照此图进行。

        就是这样一幅令人迷惑的“规划图”,却在10余年的时间里维持着两家公司脆弱的平衡,如今,上述“规划图”过了有效期。

        由此导致的麻烦也是层出不穷,例如上述长天集团城市南部燃气环线工程建设中,就因为沿着长春燃气的燃气主管线进行铺设,甚至出现交叉,严重影响运行中的燃气安全,从而引发激烈争端。

        捉摸不透的审批

        与其他城市一样,长春的燃气行业的主管单位为长春市建委。长春的燃气管网建设必须要获得建委的许可才能进行。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区域划分,长春市建委的燃气建设审批有时也让燃气企业捉摸不透。

        就如11月30日发生的对峙事件,长春燃气发现,长天集团进行施工并未获得长春市建委同意燃气施工的批文。在双方发生对峙1周多时间后,12月8日长天集团竟然获得了批文。“长天集团在我公司区域内没拿到批文就进行施工,未批先建非但没有受到处罚,还迅速地补到了批文,让人难以理解!”长春燃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记者就此事致电长天集团,但公司表示由于没有接受采访的准备,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不仅如此,模糊的区域划分也让两家公司互相进入对方所谓的“行政经营区域”,彼此争端不休。

        长天集团指责长春燃气在北凯旋路东侧铺设管线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经营区域,请求长春市建委制止长春燃气的“违规行为”。长春燃气则表示,2019年至2020年,长天集团先后抢占位于公司供气区域内的“天泽凯旋华府”“东安京誉府”等项目。由于没有明确的区域划分,上述争端孰是孰非难以厘清,只能依靠监管的协调。

        记者就此情况欲采访长春市建委燃气处,但被婉拒。

        更令长春市民感到忧心的,是长期争端埋下的安全隐患。长春燃气相关工作人员就表示:“由于两家公司现在图纸不互通,加上管网复杂交错,两家公司在日常管线维护过程中存在破坏彼此管线的可能。在发生燃气事故时,也经常把两家公司同时叫到现场,在现场才去划分责任,延误救援时间。”

        频频“受伤”的股东

        为上述争端买单的不仅是长春市民,多年以来长春燃气的投资者也受到影响,今年三季报中,长春燃气的投资者超5万户。

        长春燃气进行了一笔测算,按照上述燃气规划图,10年间长天集团以压低燃气安装价格的方式,抢占长春燃气区域内燃气用户近10万户,每年增加销气量1000万立方米,年燃气销售收入3000万元,安装工程收入近3亿元,这还没有统计侵占区域工商、大专院校气量及安装收入。

        此外,从2002年起,长春燃气对市区内的一些中压旧管网集中改造,从此拉开了长春长达10余年的老旧管网改造工程,高峰时年均改造300公里。这造成了巨大的财务压力,占用了10多亿元的资金,每年的利息就超1亿元。长天集团由于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历史包袱,在外围不停铺设新管网“攻城略地”。

        这也能从两家公司的业绩上体现出来,2020年年报显示,长春燃气营收15.62亿元,亏损5964万元;而长天集团营收12.13亿元,盈利4025万元。

        长春在早年就协调过两家公司的争端。2011年,由长春市国资委牵头,将长天集团20%股权作为优质资产注入长春燃气,双方也因此“同气连枝”。但10年过去,解决上述问题的进程还在“原地踏步”。长春燃气虽然握有20%的长天集团股权,但从来没办法有效参与长天集团的管理。

        解决上述问题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尤其是在解决重复建设方面,长春燃气斥资13亿元建设的天然气外环高压管网及应急调峰气源厂,已能满足长春未来30年输气能力需要。长天集团要发展,同样需要斥巨资来改建现有的次高压管网,两家公司若资源共享,将大大节约资金。

        未来,只有监管部门更强有力的介入,推进两家公司的协同整合,解决“同室操戈”这个问题才不会“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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