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成“重灾区” 多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2-11-28 14:46 | 来源:北京商报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同样被立案与年报披露有关的还有宜通世纪。11月4日,宜通世纪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A股“严打月”来了。11月以来,A股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或董事长等相关人员被立案的消息激增,经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月内有19只个股对外披露了公司或是公司董事长、高管等相关人员被证监会立案的消息。被立案的原因包括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在业内人士看来,被立案的个股、人员数量激增,反映出监管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和决心,有利于惩戒各市场主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商报

        11股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经统计,本月有11只个股遭到了证监会立案调查,被立案调查的原因均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以最新披露被立案消息的惠程科技为例。11月26日,惠程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惠程科技就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或涉及2020年年报信息披露情况。惠程科技表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的预付游戏推广费、应付游戏分成款、商誉减值、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取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针对公司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惠程科技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对方电话未有人接听。

        同样被立案与年报披露有关的还有宜通世纪。11月4日,宜通世纪发布公告称,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外,本月遭立案的个股中,还有多只个股被牵扯进“隋田力专网通信事件”。11月以来,江苏舜天、ST中利、国瑞科技、瑞斯康达先后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述个股遭到证监会立案。

        因上述个股均涉及“隋田力专网通信事件”,也使得市场猜测被立案或与该事件有关。2021年7月,上海电气、国瑞科技、中天科技、汇鸿集团等逾15家上市公司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爆雷,而上述个股爆雷情况相类似,均为“专网通信”业务,且背后均指向一神秘人隋田力。这一事件被市场称为“A股最大骗局”,涉及交易规模高达900亿元。

        上述在11月被立案的相关个股在业绩上均深受这一事件影响,2021年均出现巨额亏损。直至今年前三季度,ST中利、国瑞科技仍未能实现扭亏。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多年来一直是监管层监管的重点,相关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近期监管部门查处多起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体现了监管层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和精准性。

        16名股东、董事及高管被查

        除了上市公司被立案,本月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等相关主体被立案的情形也出现激增。经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本月有16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高管出现被证监会立案的情形,其中有6名董事长被立案。

        11月1日,控股3家上市公司的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被立案的消息震惊资本市场,广汇物流、广汇汽车、广汇能源3家上市公司齐发公告,是11月严打的开端。

        据了解,本次广汇集团被立案是由于2015年广汇集团重组原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与其原实际控制人陈铁铭之间发生的股权纠纷事宜。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样是董事长等主体被立案的重灾区。经统计,通策医疗、ST三盛、梦洁股份3股董事长等被立案的原因均是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其中,通策医疗具体透露了公司董事长李建明被立案的原因,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方面。

        值得一提的是,梦洁股份同时被立案的人员多达5人,包括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也是近期同一家公司被立案调查人数最多的个股。

        此外,弘亚数控董事长李茂洪、昊志机电董事长汤丽君被立案的原因为涉嫌内幕交易股票;华扬联众董事长苏同、副总经理杨宁被立案的原因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金陵体育董事李剑峰则因涉嫌短线交易金陵体育股票被立案。

        对证券违法“零容忍”

        11月以来的强监管风暴,反映了监管层严厉打击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据悉,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意见》确立了主要目标。到2022年,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此外,监管层也曾多次发声,要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娄霄云表示,证监会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向市场明确传递零容忍信号的重要举措,也是普及证券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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