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号:碧桂园境外重组新进展! 适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2024-03-07 13:49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电鳗号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碧桂园目前各项经营一切正常,继续以保交付、保经营为主要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业主、债权人、投资人和员工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权益.........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碧桂园 清盘呈请公告

        今年2月底,碧桂园发布公告称,公司获悉Ever Credit Limited(“呈请人”)于2024年2月27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提出的对公司的清盘呈请(“呈请”),内容有关呈请人(贷款人)与公司(借款人)之间本金约16亿港元的未支付定期贷款及应计利息。

        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倘碧桂园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于2024年2月27日提出呈请之日,“起始日”)后对碧桂园直接拥有的财产作出的任何处置(为免生疑问,不包括本公司附属公司拥有的财产)、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任何公司股东地位的变更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授出的认可令。倘呈请随后被撤销、驳回或永久搁置,则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任何有关财产处置、转让或变更均不受影响。

        碧桂园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然而,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在未获得高等法院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于2016年12月28日发出的有关提出清盘呈请后转让上市发行人股份的通函,鉴于股份转让过程中有可能受到限制及出现不确定性,香港结算可随时行使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所赋予的权力,对于通过香港结算进行公司股份转让的参与者(“参与者”)临时暂停其服务,而不作另行通知,当中可能包括暂停提供本公司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的服务。对于已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但尚未重新登记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公司股票,香港结算将退回该等股票予相关参与者,并将保留从参与者的中央结算系统账户中记减相关证券以抵销任何已记存证券的权利。

        碧桂园指出,上述措施将于呈请已被驳回或永久搁置或公司已从高等法院取得所需的认可令之日起不再适用。此外,碧桂园还指出呈请的提出不代表呈请人能成功对公司进行清盘。截至公告日,高等法院并无颁布清盘令以将公司清盘。高等法院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4年5月17日。

        碧桂园 有关清盘呈请的进一步公告

        近日,碧桂园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重组之进度,考虑是否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公司将在适当时通知其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决定,并作出进一步公告。

        碧桂园指出,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需注意,在该等情况下,概不保证将申请认可令或(倘已申请)高等法院将授出认可令。倘认可令未获申请或授出,且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2024年2月27日)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据相关媒体报道称,碧桂园目前各项经营一切正常,继续以保交付、保经营为主要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业主、债权人、投资人和员工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权益。

        业内人士指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碧桂园的这一步棋,无疑将为其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未来,碧桂园能否在境外重组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值得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电鳗财经》也将对相关事件的后续进展保持关注。

电鳗快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4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