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商力源环保冲刺IPO 存在“三类股东”问题

2020-06-17 10:36 | 来源:每经 | 作者:胥帅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根据力源环保招股书(申报稿)披露,公司专注环保水处理领域,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

     

   每经记者 胥帅每经编辑 陈俊杰

        新三板公司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环保)准备冲刺科创板。

        根据招股书(申报稿),2017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3亿元、3.08亿元、3.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34.78万元、4713.26万元、5217.1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93%、28.91%和 30.08%,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

        公司此前曾有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2017年、2018年的财务数据。需要注意的是,力源环保股东人数较多且存在三类股东问题。不过公司表示,三类股东情形并不会构成上市障碍。

        竞争对手估值不高

        根据力源环保招股书(申报稿)披露,公司专注环保水处理领域,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

        从基本的财务指标看,2017年~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3亿元、3.08亿元、3.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34.78万元、4713.26万元、5217.17万元。

        不过,力源环保的前五大客户较为集中,2017年~2019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分别为 60.14%、81.58%和82.14%。

        力源环保前五大客户群体并不固定,每年会发生变化。比如2019年,公司的第一大客户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8亿元,占比35.46%。而在2018年,公司的第一大客户又是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占比60.04%。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力源环保存在高应收账款问题,2017年~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分别为2.95亿元、2.94亿元和 3.42亿元,相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3021.88 万元、3464.84 万元和 3980.83 万元。

        到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集中在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4.090,0.01,0.25%)工程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其中对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达到1.2亿元。

        2017年~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93%、28.91%和 30.08%,总体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基本与行业水平相符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力源环保选取的竞争对手为中电环保(4.880,0.08,1.67%)和隆华科技(7.820,-0.03,-0.38%),它们在资本市场的估值并不高。隆华科技最新市值为71.51亿元,中电环保的市值仅有25.47亿元。

        公司:“三类股东”不构成上市障碍

        力源环保在报告期曾出现会计差错更正,主要涉及2017年、2018年的财务数据。

        公司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将承兑人为信用等级一般银行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由终止确认改为不终止确认,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上述差错进行了更正。

        比如2018年,公司将原来7964.7万元的应收票据调整为1.6亿元,短期借款从2407万元调整为504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力源环保还存在三类股东的问题。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力源环保的“三类股东”分别为宁波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晟川永晟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永晟三号)、哈尔滨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伟创锦囊 1 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伟创1号)和北京国华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华汇金新三板 100 分层指数基金 1 号(以下简称国华 1 号),分别持有 31.50 万股、2.40 万股和 1.1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分比例分别为 0.39%、0.03%和 0.01%。

        证监会曾发布50条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其中就涉及到拟上市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情况的具体解释。即是要求拟上市企业更详细披露三类股东信息。

        “三类股东不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能是第一大股东;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需进行穿透核查、层层披露;存续期应符合锁定期和减持规则。”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表示,三类股东如果是小股东,这是允许的,许多新三板公司都存在三类股东。

        需要注意的是,相比其余两大股东的封闭式产品,国华 1 号是不定期开放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待整改“三类股东”需在 2020 年底完成整改。对此,国华 1号管理人承诺,在过渡期内(2020 年底前),不新增不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净认购规模。

        值得一提的是,据公司今年2月披露,截止到2020年2月5日,公司股东人数为235户。而在申报稿中,力源环保的两名小股东浦学华 、章腾凯持股被司法冻结,合计数量为13.1万股。

        6月1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致电力源环保了解其三类股东问题,并向公司发送采访提纲,但未获回复。不过,公司在申报稿中表示,“三类股东”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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