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被警示,仁东控股借款陷纠纷

2021-11-16 09:00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赵超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注意到,根据仁东控股2021年三季报,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电鳗快报》 赵超/文

        近期,仁东控股(002647.SZ)的控股股东仁东信息日子并不好过,其因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而被出具警示函。

        《电鳗快报》注意到,根据仁东控股2021年三季报,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而通过资产重组将主业转型为第三方支付的仁东控股,其与金融机构的借款,也陷入纠纷中。

        未提前预披露减持计划

        11月12日,仁东控股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仁东控股的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仁东信息)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仁东天津)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98号)。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仁东信息、仁东天津存在以下问题:2020年12月17日及次日,仁东信息、仁东天津通过集中竞价分别被券商平仓处置仁东控股股份559万股、406.36万股,分别占仁东控股总股本1%、0.73%,合计减持比例为1.72%,且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减持计划;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3月29日期间,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81%,超比例减持2.81%,超比例减持金额为1.76亿元;2021年3月19日至6月8日期间,仁东信息及仁东天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99%,超比例减持5.99%,超比例减持金额为4.18亿元。

        仁东信息、仁东天津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仁东信息和仁东天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电鳗快报》注意到,仁东控股2021年三季报显示,仁东信息持有公司7440万股,持股比例为13.29%,全部处于质押状态,冻结股份数量为1640万股股份;仁东天津持有公司1088.1万股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

        2021年前三季度,仁东控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4.71%至13.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72.63%至亏损600万元。该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支付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商业保理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互联网小贷业务。

        2021年上半年,仁东控股第三方支付收入8.48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6.46%;小额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162.67万元、1459.49万元,占比分别为1.32%、1.66%。

        借款陷入纠纷

        《电鳗快报》注意到,仁东控股的借款陷入纠纷。

        2021年10月11日,仁东控股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寄送的《仲裁通知》((2021)深国仲受4768号-4),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已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公司是第一被申请人。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仲裁请求: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与仁东控股、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7深银西委贷字第0001号的《委托贷款合同》提前到期;请求裁决仁东控股偿还中信银行深圳分行欠款本息合计3.91亿元;请求裁决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对仁东控股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90%的股权等享有优先受偿权。

        除与中信银行深圳借款存在纠纷外,仁东控股与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也陷入纠纷中。2019年10月,仁东控股获得兴业银行借款3.5亿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仁东信息向兴业银行质押了其持有的916.833万股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公司子公司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霍东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未及时办理完成续贷事宜,且受宏观经济环境和新冠疫情影响,仁东控股流动资金较为紧张,发生了兴业银行3.5亿短期借款本金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仁东控股分别于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12日共计向兴业银行归还借款8000万元,最终双方就续贷条件未能完全达成一致。

        因履行担保责任,仁东控股实际控制人霍东及其配偶赵佳(公司董事)于2021年8月13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1年10月11日,兴业银行借款逾期金额1.26亿元,上述《民事调解书》约定追加的控股股东持有的150万股公司股票质押登记尚未完成。

        在仁东控股全资子公司合利保理与华融前海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融公司)借款事项中,截至2021年10月11日,相关方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的1500万元本金归还了1039.77万元,剩余460.23万元逾期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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