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17家上市公司收到“退市通知” 专家建议四方面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1-05-21 14:49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作者:徐一鸣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退市新规进一步优化二级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减少“炒差炒壳”现象,预计注册制的推进将加速尾部公司边缘化,从而减小退市新规运作的阻力,最终形成资本市场的正反馈。...

        退市新规实施逾5个月以来,A股市场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正在悄然变化。《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梳理,截至5月19日,年内共有17家公司收到交易所发出的“退市通知”。其中,*ST金钰、*ST宜生、*ST成城、*ST天夏等4家公司已正式摘牌。

        承珞资本合伙人徐泯穗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新规进一步优化二级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减少“炒差炒壳”现象,预计注册制的推进将加速尾部公司边缘化,从而减小退市新规运作的阻力,最终形成资本市场的正反馈。

        虽然退市新规落地至今已有5个多月的时间,但是A股市场中已经出现了多种退市形式。具体来看,上述17家收到交易所退市“通知”的公司中,*ST航通申请主动退市,营口港为吸收合并退市,还有8家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6家触及“1元退市”指标,*ST北讯则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

        值得关注的是,沪深交易所发布的修订后的退市规则中,用组合类财务指标替代单一财务指标,将“面值退市”指标改为“1元退市”指标,新增市值指标、新增造假金额加造假比例的量化指标等,同时简化了退市流程,取消了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将退市整理期缩短为15个交易日,同时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设置。

        从“1元退市”指标维度来看,据记者统计,剔除触及退市指标和暂停上市的公司,截至5月19日收盘,沪深两市共有11只A股收盘价低于1.5元/股。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市规则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安排推进,由于上市公司相关指标达不到市场的要求和预期,往往不符合投资者的价值判断,以此来进行退市,从而达到通过市场化市场机制的调节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当前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推进,上市公司常态化退出机制日趋完善,优胜劣汰市场生态加速形成。”赵锡军认为,淘汰一批没有投资价值的企业,符合市场投资要求的并不一定都是高质量企业,所谓“时间的玫瑰”,就是投资者所接受的企业价值都是有预期的。

        “应退尽退”并不意味着“一退了之”,需要市场各方形成合力来共同克服阻力,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体化追责,从而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我国资本市场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截至目前,A股投资者数量已超过1.8亿。站稳资本市场监管的人民立场、保护好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践行初心使命的内在要求。

        赵锡军认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应该从四方面着手推进,一是对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的公司坚决出清;二是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三是除了对上市公司信披进行严格监管以外,需要对“关键少数”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增加违规违法成本;四是完善集体诉讼制度,丰富支持诉讼实践案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业界人士认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应放弃投机取巧,不应过分关注市值管理,而是应努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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