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问询后上会过审,奥比中光科创板IPO会上这些问题被关注

2021-12-08 10:05 | 来源:资本邦 | 作者:侠名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奥比中光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应用发展初期,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

        12月7日,资本邦了解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94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IPO通过审核。

        奥比中光的主营业务是3D视觉感知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3D视觉感知技术处于应用发展初期,公司依托3D视觉感知一体化科研生产能力和创新平台,不断孵化、拓展新的3D视觉感知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3D视觉传感器、消费级应用设备和工业级应用设备。

        上会稿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上半年营收分别为2.10亿元、5.97亿元、2.59亿元、1.62亿元;同期对应亏损金额分别达1.01亿元、5.16亿元、6.15亿元、1.15亿元。

        在上会前,奥比中光完成两轮问询,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商业化前景、核心技术、行业监管及科技伦理、主营业务收入下滑、特别表决权、芯片供应等12个问题。

        在科创板二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奥比中光与蚂蚁集团的合作、商业化前景及实现盈亏平衡的可能性、存货跌价计提等四方面的内容。

        会上,上交所要求发行人通过设置特别表决权,实际控制人黄源浩可直接和间接支配奥比中光68.60%的表决权,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连贯性。

        同时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在设置特别表决权时是否对特别表决权的行使进行了必要限制以实现上述目的,是否对中小股东的利益进行了充分保护。

        同时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豁免员工离职后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义务的相关标准和条件;实际执行中,对于未获豁免转让的员工,其转让合伙企业份额的程序是否符合合伙协议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最后,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3D视觉感知产品在刷脸支付中的具体应用情况、市场空间、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的竞争优劣势,并结合阿里集团、蚂蚁集团自研3D视觉感知产品等风险,说明发行人3D视觉感知产品在刷脸支付领域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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