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新规落地半年:“博入围”报价机构逐步离场 两成项目定价突破“四值孰低”

2022-03-18 09:04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17日,询价新规实施以来,科创板、创业板共有126个询价类IPO项目完成申购。

        3月18日,注册制下,询价新规落地满半年。

        中信建投(24.420, 0.00, 0.00%)证券投行委委员、股权资本市场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陈友新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体来看,投资者报价集中度显著降低、报价逐步回归对行业及公司基本面的研究;承销商合理定价能力逐步加强、发行市盈率更趋合理。

        有效报价区间宽度拉大

        估值定价中枢更加合理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截至2022年3月17日,询价新规实施以来,科创板、创业板共有126个询价类IPO项目完成申购。其中,科创板58家,募集资金总额达975.45亿元;创业板68家,募集资金总额达618.06亿元。前述126个项目的平均发行市盈率为56.35倍(剔除未盈利公司及市盈率大于200倍的极端值),较新规实施前1个月的18.66倍(剔除未盈利公司)明显提升。陈友新认为,“新规实施后,首发估值定价中枢更加合理。”

        询价新规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不低于1%”。陈友新表示,实际操作中,126个项目IPO高价剔除比例均按不低于1%执行,打开了投资者竞价博弈空间,有效改善之前网下投资者“抱团压价”博入围等现象。同时,投资者报价集中度也显著降低,网下投资者有效报价区间宽度的均值,由新规前1个月的1.18%提高至39.40%,部分项目的有效报价上限超出发行价1倍多。

        此外,新规实施后,注册制下新股发行定价环节有所突破。陈友新透露,新规实施前,网下投资者由于受承销规则中“10%高价剔除”及定价不超过“四值孰低”的要求,“合谋报价”现象较普遍。新规实施后,不同于以往以“博入围”为单一投资目的,网下投资者更加看重对公司基本面的研究、市场可比公司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串价、抱团等行为得到抑制,网下询价的合规性、独立性、专业性得以强化。以新规后2022年2月24日发行的华秦科技(269.400, 0.00, 0.00%)为例,接近43.77%投资者的报价集中在176.84元/股至190.00元/股之间,报价呈现分散趋势。

        陈友新进一步分析称,高价剔除比例的降低,有效缓解了网下投资者虽然充分认可公司价值,但难以给出较高报价的尴尬处境,促使网下投资者报价中枢逐步上移。此外,发行定价可以突破“四值孰低”,新股定价有较大选择空间,进一步加大了买卖双方的激励和约束,市场价值发现、资源配置功能凸显。数据显示,新规实施后,已发行的126个项目中26个项目突破了“四值孰低”,其中安旭生物(231.500, 0.00, 0.00%)最高突破“四值孰低”达14.21%。

        广发证券(17.480, 0.00, 0.00%)表示,新规落地半年来,效果明显,新股投资逻辑逐渐从“博入围”转变为标的投资价值,询价价值发现功能凸显;定价机制有效性显著提升,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切实提高。

        新股上市后涨跌互现

        报价机构结构优化

        从市场表现来看,新股上市后不再是单边暴涨,而是出现了正常的涨跌互现情形。

        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新规前1个月,科创板和创业板IPO项目上市首日、5日、10日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为201.42%、179.88%、159.35%和284.08%、250.07%、230.96%;新规实施后截至2022年3月17日,科创板和创业板IPO项目上市首日、5日、10日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下降为32.00%、30.22%、30.52%和76.22%、64.04%、65.25%,降幅较明显。陈友新认为,“新规实施后,新股上市后涨幅明显低于实施前,由此可见,定价更为趋向合理。”

        此外,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新规实施以来至2022年1月底,科创板、创业板共有94个询价类IPO完成发行上市,其中22只新股上市首日出现破发。相比之下,今年2月份,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9只新股中,仅1只破发,破发率骤降,新股上市后的表现“坚挺”。截至3月17日,3月份以来完成上市的11只新股中,4只出现破发。陈友新认为,“主要是受到3月份A股市场宽幅波动影响,其中3只在3月14日至3月15日大盘大幅下探期间完成上市。”

        广发证券表示,新规实施初期曾阶段性出现新股破发现象,而后随着新股报价、定价逐步回归市场价值后,新股破发数量明显减少,新股投资由博弈行为转变为对新股价值的判断。

        陈友新表示,“整体来看,剔除市场宽幅波动影响外,随着新规推行,注册制下IPO破发现象大有好转。”

        “投资者研究及估值能力的重要性愈发凸显。”陈友新进一步解释,新规下,一味“博入围”的打新策略已不再奏效,倒逼机构投资者重视新股基本面研究,提升自身研究及估值能力。同时,在部分新股出现破发、打新预期收益下滑背景下,研究定价能力较为欠缺、一味报高价“博入围”的报价机构开始逐步离场,新规实施后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数量平均下降7%。报价机构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新股定价。

        广发证券则认为,新规实施后,留存的活跃参与者中,专业能力突出的机构占比攀升。

        陈友新同时表示,承销商合理定价能力正逐步加强。承销商在投价报告撰写、发行定价等环节更加客观、审慎、专业,更好起到“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同时,新股破发带来的跟投风险也进一步促进承销商发挥合理定价作用。

        “市场自我平衡能力正在提升。”陈友新进一步解释,新股上市首日破发案例骤减显示市场已形成良好的自我调节机制,市场买卖双方进一步博弈,重新形成了一二级市场间的平衡。

        全面注册制条件逐步具备

        券商保荐承销业务并重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列为2022年工作任务之一;同时,证监会召开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时表示,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条件逐步具备。

        “推行全面注册制,将给资本市场带来三方面变化。”陈友新认为,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加强新股估值定价工作,完善合规风控制度,审慎合理报价;有利于券商进一步强化承销职能,做好价值传递、利益平衡、综合服务等工作;有利于IPO项目合理定价,提升融资效率,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广发证券表示,推行全面注册制,未来资本市场将加速纳新,社会资本将选择和判断更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因此,券商投行业务工作重心将由保荐业务转变为保荐承销业务并重。

        对于未来券商如何强化投行承揽与销售定价能力建设,陈友新则提出四方面建议: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做好“把关人”职责;提高研究估值能力,以高质量定价实现价值传递;加强市场销售能力,积极拓展机构客户资源;强化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建设多元化人才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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