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

2022-08-31 09:43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侠名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关联交易概述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向储能行业转型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公司在能源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和海德股份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2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能源”)拟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德泰储能”),拟定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亿元、持股51%,海德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4.90亿元、持股49%,德泰储能由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向储能行业转型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公司与海德股份各自优势,加快公司在储能材料资源整合、提纯冶炼、储能新材料、电解液加工、电堆、装备研发制造和项目集成等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的全产业链发展,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套储能解决方案,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海德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集团”)控股上市公司,永泰集团持有其75.28%股份,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共同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19,175.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与公司所属控股企业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洲电力”)合作建设储能辅助调频项目,项目投资金额1.50亿元;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共同增资新型储能公司,增资金额为1,000.00万元;海德股份租用公司所属子公司房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01.47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向储能行业转型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公司在能源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和海德股份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等方面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加快公司在全钒液流电池储能领域的全产业链发展。2022年8月 30日,公司与海德股份签署了《合作设立储能科技公司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在北京市共同投资设立德泰储能,拟定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5.10亿元、持股51%,海德股份以货币方式出资4.90亿元、持股49%,德泰储能由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目前,永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027,292,38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8.13%, 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德股份为永泰集团控股上市公司,永泰集团持有其 75.28%股份。因此,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得到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22 年 8 月 30 日,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名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共同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 19,175.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与公司所属控股企业沙洲电力合作建设储能辅助调频项目,项目投资金额 1.50 亿元;公司与关联方海德股份拟通过设立德泰储能共同增资新型储能公司,增资金额为 1,000.00 万元;海德股份租用公司所属子公司房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501.47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 企业名称: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20128947X0 3. 法定代表人:王广西 4. 注册资本:64,113.8926万元 5.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成立日期:1987年3月2日 7.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德路5号 8. 经营范围:资本运作及管理;投融资研究、咨询;企业重组、并购经营 业务。 海德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控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7,永泰集团持有其 75.28%股份。海德股份深耕困境资产管理业务,凭借上市公司平台优势,资管和产业协同优势,与其他资管公司错位竞争,近年来经营业绩频创新高,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目前,海德股份已在全国多地开展业务,已搭建起辐射全国的困境资产处置产业链体系及资管业务平台。同时,海德股份还确立了以资本管理和资产管理双轮驱动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和所属 AMC 牌照子公司两个主体、两个平台功能,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的价值创造型资产管理机构。在资本管理项目方面,重点推动储能新能源行业中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 海德股份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53,867,443.28 7,033,120,383.82 负债总额 1,912,436,630.16 2,255,133,87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741,430,813.12 4,777,986,508.28 的所有者权益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6,544,561.01 479,784,704.82 营业利润 428,921,108.07 349,543,00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83,362,569.62 323,144,775.51 的净利润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情况 1. 企业名称: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3 层 5. 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加工、销售;储能电池技术开发、储能电池材料、储能电池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储能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站系统设计、集成、制造与 EPC 工程总包;储能电站、储能电池的检测和咨询服务;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技术开发、使用、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 上述企业登记信息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各方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公司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1,000 51% 货币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49% 货币 合 计 100,000 100% 德泰储能将以投资电化学储能项目为主业,推进在储能材料资源整合、提纯 冶炼、储能新材料、电解液加工、电堆、装备研发制造和项目集成等全钒液流电 池储能领域的全产业链发展,为新能源及传统电力系统提供全套储能解决方案。 德泰储能力争储能业务 1 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3 年内形成规模,5~8 年进入储 能行业第一方阵。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协商确定并缴纳出资,根据各 自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 五、《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出资方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资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1. 公司名称:北京德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 为准)。 2.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3 层。 3. 公司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4. 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开发、加工、销售;储能电池技术开发、储能电 池材料、储能电池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储能电池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电池 管理系统、储能电站系统设计、集成、制造与 EPC 工程总包;储能电站、储能 电池的检测和咨询服务;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技术开发、 使用、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 (三)出资方案 德泰储能注册资本 10 亿元,由永泰能源和海德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其中: 永泰能源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5.10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1%,海德股份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4.90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四)董事、监事及经理人员安排和部门设置 德泰储能董事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由永泰能源推荐三名,拟推荐王广西先生、徐培忠先生、陈滨先生;海德股份推荐二名,拟推荐王磊先生、刘文栋先生。德泰储能监事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永泰能源推荐一名,拟推荐曹体伦先生;海德股份推荐一名,拟推荐朱新民先生;职工监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德泰储能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任命。 德泰储能拟设置职能部门为:综合管理部、资金管理部、采矿冶炼部、电堆钒液部、市场发展部、投资并购部,为打造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全产业链发展提供专业支持。

(五)协议成立和生效 自合资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且履行完成双方各自内部审批程序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实施,储能行业前景广阔。根据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规划到 2025 年和 2030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分 别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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