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30 14:20 | 来源:未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就前述造假违规行为并结合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000万元,对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
继2024年11月行政处罚查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锦港”)存在2018年至2021年贸易业务大额造假行为,并被顶格作出行政处罚后,2025年4月29日,ST锦港再次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第一季度再次出现财务造假行为。结合前次处罚认定的违规事实,公司已触及连续三年造假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依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按照规则,ST锦港将在4月30日停牌,并在“五一”假期后首个交易日复牌戴星。记者了解到,针对公司财务造假的立体追责已全面启动,刑事、民事已相继跟进。
再次查出严重造假
监管作出顶格处罚
此前,公司2024年11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予以顶格处罚,证监会在当日对公司再次立案调查,反映出公司仍然存在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待进一步查实。
4月29日晚,公司披露再次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2年至2024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就前述造假违规行为并结合公司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报、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000万元,对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为首的12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罚款2760万元,对于决策、组织实施的“首恶”刘辉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主要责任人原财务总监李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按照退市新规,结合前次处罚决定认定的违规实施,公司股票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记者关注到,本次公司可能出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或早有预兆。在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作出前,公司已经披露2次立案调查暨风险提示公告,重点提示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作出,进一步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的重大问题,提示投资者切勿“火中取栗”。
退市风险利剑高悬
“重疾缠身”进入倒计时
记者了解到,ST锦港已多重退市风险缠身,退市只是时间问题。从历史来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无一例外最终都走向了退市结局,只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早晚的差别。
更为紧迫的是,公司股价已经“岌岌可危”。记者关注到,自4月24日以来,ST锦港股价已经连续4个交易日跌停,停牌前股价为1.04元,如复牌后继续跌停,将于5月6日收盘首次低于1元/股,面临面值退市的风险。
公司基本面目前多重风险交织,除退市风险外,还面临2024年度业绩暴雷巨亏65亿元,此外,公司前期因大额违规担保被叠加实施ST,近日又披露新增25亿元巨额违规担保……
财务造假不姑息
连续彻查严追责
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监管机构也旗帜鲜明地发声,表示将严肃追责、重点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即使退市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于退市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对于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承受损失的适格投资者,中证投服中心将积极发挥专业作用,综合运用支持诉讼、示范判决、专业调解、代表人诉讼等方式依法帮助投资者维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据了解,目前已有投资者提起了针对公司及责任人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后续,投服中心介入后,按照“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规则,将有更广泛的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司法程序保障。
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也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证监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和通报线索178件,强化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据了解,公司6名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立体追责已在全面跟进。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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