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报告期内少缴社保等逾6000万元 近三年补缴税收及滞纳金数百万元

2024-03-01 11:05 | 来源:经济参考网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星德胜存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的问题。不过,星德胜2017年-2020年员工工资和奖金个人所得税以及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拟上交所主板上市的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德胜”),在IPO报告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下同)内却出现了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根据星德胜招股书在揭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时披露的信息,假如按照当地标准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公司报告期内合计将补缴6785.69万元。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星德胜近三年主动补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相关滞纳金合计达数百万元。

        星德胜坦言,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假设公司按照当地标准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报告期各期需计缴的金额为2356.40万元、2803.75万元、1000.52万元和625.0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4.65%、14.01%、4.76%和6.66%。若未来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出补缴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记者注意到,星德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承诺:“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来因本次发行之前存在的劳动用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等),被任何有权机构作出处罚或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代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应责任;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据此,星德胜认为,足额缴纳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已就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取得了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报告期内,星德胜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在问询函中,上交所关注了星德胜“营业外支出中包括大额滞纳金”的问题,要求公司说明相关背景。

        记者深入研读星德胜针对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发现,星德胜存在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也就是说,在IPO报告期内,星德胜主动补缴了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等。

        星德胜回复称,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6月产生96.03万元、11.48万元、2.42万元滞纳金。其中,2021年度滞纳金形成原因主要系:公司通过自查主动向主管税务部门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228.85万元,缴纳所得税滞纳金47.49万元;公司主动向主管税务部门补申报2017年-2020年员工工资和奖金个人所得税,缴纳滞纳金47.20万元。2022年度滞纳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通过自查主动向主管税务部门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56.90万元,缴纳所得税滞纳金11.43万元。2023年1-6月滞纳金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通过自查主动向主管税务部门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缴纳滞纳金2.20万元。

        回复报告显示,星德胜存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的问题。不过,星德胜2017年-2020年员工工资和奖金个人所得税以及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的具体数额,回复报告中并未披露。记者就此致函星德胜试图了解具体情况,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星德胜IPO存在的其他问题,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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