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新增债券发行超万亿 多省新增债务限额下调

2019-05-04 11:12 | 来源:中国经营报 | 作者:杜丽娟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财政部对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部分省份在资金分配上,将这个名单考虑进去

        

        稳增长背景下,财政部加快了基建项目专项债的下发进度,截至一季度,地方债发行规模达1.41万亿元,其中1.18万亿元属于新增债券,这一数字占今年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的85.2%。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对于这1.18万亿元的新增债券,各省所获得的配额却并不相同,而决定各省能获取多少配额的一个参考指标就是该省债务率比例。

        “这个标准也是按照财政部此前发布的通知,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省2018年的政府负债率比较高,且没有明显的降负债举措,那么其今年获得新增债务限额也会较低。”4月29日,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一季度公开预算报告,云南省、贵州省、辽宁省等地出现新增债务限额下调的情况,其中云南省2019年的新增债务限额仅为去年的65%。

各省新增限额不均

        与往年相比,今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限额共为3.08亿元,高于去年的2.18万亿元。尽管今年中央批准的债务限额提高,但并不是平均分配。

        根据一季度地方债发行量,1~3月份江苏、广东、四川和浙江的新增债发行规模最大,超过600亿元,同期贵州、辽宁、西藏和宁夏的新增债发行规模最小,低于150亿元。

        国际评级机构穆迪高级信用评级主任黄宝桦分析,各省新增债券发行规模不同,主要也和中央防控风险的政策导向保持同步,部分省份的债务指标可能已经触及“红线”,因此尽管今年地方债总体规模提高,但上述省份获得的新增债务额度却有限。

        以云南省为例,2019年该省新增债务限额仅为去年的65%,主要原因在于多个评级公司对该省的债务率进行测算后,给出的结果都显示其负债率已经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一位不愿具名的评级公司人士透露,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后,各省债务情况也有了比较多的参考数据,评级规则透明很多。“2017年对云南省进行评级时,其债务余额已经达到了120%,远超其财政收入水平,去年其债务水平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所以今年中央下调其新增债券额度,应该也是处于防范风险的考虑。”

        2018年,中诚信曾对全国各省债券率进行估算,若以显性债务为衡量,截至2016年底,贵州和云南两省负债率超过欧盟60%警戒线,宁夏、黑龙江、云南、贵州、辽宁、湖南等11个省份债务率超过100%警戒线。

        考虑隐性债务后,贵州省仍高居首位,次之为北京市、青海省、天津市等;从债务率来看,天津市、湖南省、贵州省、江苏省等位居前列。

        据了解,财政部在2017年曾发文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分配上采取对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多安排;反之,则少安排或不安排。

        此前,财政部对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部分省份在资金分配上,将这个名单考虑进去。

        按照通报内容,宁夏在制定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安排方案时,对于被列入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名单的市县,不再安排新增政府债券,以逐年压缩债务规模,将其债务风险指标控制在合理区域。

        此外,安徽在分配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时,还将风险预警结果与债券资金分配挂钩,对被财政部列入风险预警的市县按10%扣减、风险提示的市县按5%扣减,扣减的额度分配其他市县。

不会额外增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各省新增债务限额的不同配额,且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提速的要求,未来几个月地方债发行规模将维持在高位。

        穆迪预测,虽然近年来大多数地方政府债券都集中在年中发行,但就目前发行情况看,预计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将主要集中在上半年,并且在9月底之前全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将基本用尽。

        在财政部通报的一季度地方债发行规模中,全年3.08万亿元的新增债务限额包括2.15万亿元的新增专项债和0.93万亿元的新增一般债。其中,第一季度发行的新增债券中,6660亿元为专项债,其余为一般债。

        黄宝桦分析,对比以往年月,今年地方债发行提速将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但同时可能导致年末地方政府举债空间有限。“按照以往经济拉动效果看,下半年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较大,但如果政府举债额度提前用完,那么有可能会加剧收支缺口。”

        在此背景下,中央是否会增加债券发行额度来缓解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

        4月29日,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小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下半年额度不够,几乎不存在增加债务额度的可能性,除非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调整。

        按照惯例,每年地方政府债券的限额,都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尽管以往地方债的发行集中在后三个季度,目前地方债提前下发,避免了以往下半年集中突击发行的弊端,对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做到了年初统筹考虑和年内均衡发行,其实是一种好的改变。

        事实上,对于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制定,财政部曾分两次进行下发。

        2018年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批准提前下达了部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今年3月份,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又下达了剩余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目前2019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已全部下达,财政部已经要求各地加快发行和使用。

        王小文补充,地方财政压力的缓解,需要开源节流和盘活存量。“通过政府债券和PPP等规范的政府融资方式,缓解地方政府还本付息和项目投资的压力,同时要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可选企业债、公司债、项目收益债、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保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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