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控股股东连续三日大笔减持 累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68%

2019-05-09 08:16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刘云峰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根据公告显示,梁俊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梁俊丰从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后,梁俊丰累计减持比例为2.68%。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文 / 刘云峰

5月9日晚间,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梁俊丰先生函告,获悉梁俊丰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600,000股,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告显示,梁俊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梁俊丰从上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后,梁俊丰累计减持比例为2.68%。

此外,超华科技已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梁俊丰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所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未能及时购回,导致于2018年10月25日被动减持2,324,000股外,梁俊丰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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