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责令20家财险公司整改问题产品 11家公司暂停申报新产品

2019-07-24 10:23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张歆 | [保险]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开发管理行为,压实公司产品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行业产品整体质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次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条款费率非现场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近日银保监会向20家财产保险公司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限期整改,并对其中情节严重的11家公司采取禁止申报新备案产品3个月至6个月的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表示,此次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20家财产保险公司的1550个家庭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公司的一些产品存在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备案类产品中含涉车责任;短期健康保险或责任保险条款中引用已经废止的伤残评定标准;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长期保险概念;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主险条款或费率未区分被保险人有无社保等情况;主险费率浮动条件未明确列明等。此外,公司产品还普遍存在不规范或者有瑕疵的情况,主要表现为保险条款命名不规范,保险条款或者保险费率表述不规范,备案表填写有瑕疵,产品归类或信息录入有瑕疵,文本表述有瑕疵等。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加大财产保险产品监管力度,严查重处产品领域违规行为,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其一,高度重视产品管理,切实担负起产品主体责任;其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主动做好产品自查清理,及时清理注销问题产品和“僵尸”产品;其三,依法合规开发保险产品,严格产品报备使用管理,严格产品法律审查、精算审查、合规审查,确保问题产品不出公司、不进市场。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密切跟踪监测公司产品整改情况,强化产品检查成果运用;持续深入开展产品检查,实现对全部财产保险公司产品检查全覆盖;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产品监管措施,督促财产保险公司提高产品开发质量和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保险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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