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颜如玉“最高级别代理商”因涉虚假宣传被处罚款100万元

2019-11-26 10:52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王君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悉,梨大胆生物科技为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有30多个直属代理,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运营多个微信号,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

    本报见习记者 王君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二十起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金华市梨大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梨大胆生物科技”)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列入典型案例之中。

    据悉,梨大胆生物科技为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颜如玉系列产品“最高级别代理商”,有30多个直属代理,通过微商渠道销售产品,运营多个微信号,新浪微博粉丝超百万。

    通报显示,为推销颜如玉系列产品,梨大胆生物科技通过线上微信、微博、百度网盘、手机APP,以及线下组织培训会、印制宣传品等多种宣传方式,对产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推广活动、曾获荣誉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宣称产品是“胶原养颜第一品牌”“一个唯一通过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一个累计销量唯一突破3亿瓶的美容养颜口服液品牌”“一个唯一获得国家保健品认证批文的胶原养颜口服液品牌”“90%以上的使用者7天见效”“与同类产品相比吸收速度加快5倍”,可以“淡化色斑”“改善皮肤弹性”“改善睡眠”“改善骨质疏松”“改善骨关节疼痛”“消除痘痘”,可以“改善骨关节疾病”“调节胃肠道功能”“增强免疫力降低癌症风险”“改善记忆力”“改善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

    经当地监管部门金华市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调查发现,上诉宣传所涉及产品均为普通食品。梨大胆生物科技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虚假宣传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梨大胆生物科技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广州颜如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为王中振,其认缴金额为212.5万元控股42.5%为最终受益人之一。谢涛认缴金额为212.5万元控股42.5%为另外一最终受益人,钟鹏认缴金额75万元,占股15%。记者搜索颜如玉官方网站发现,该公司宣传图片显示为“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供应商”,赵丽颖为其品牌形象代言人。

    《证券日报》记者就此事及后续处理措施采访颜如玉相关负责人,但截止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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