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因股权质押违规遭罚

2019-12-23 10:35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了对申港证券、联储证券、华宝证券和国盛证券4家券商的纪律处分决定,因4家券商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如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制度、未落实合规经营要求等。

        临近年底,又现券商因股权质押问题遭罚案例。日前,沪深交易所向申港证券、联储证券、华宝证券和国盛证券4家券商作出纪律处分决定,近一个月来至少有9家券商被交易所处罚。

4家券商同日遭罚

        12月20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了对申港证券、联储证券、华宝证券和国盛证券4家券商的纪律处分决定,因4家券商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如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制度、未落实合规经营要求等。

        联储证券存在问题较严重,沪深交易所指出,其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对部分项目融入方尽职调查不到位、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内容出现错误、个别项目内部审核机制不完善、对融出资金的用途持续跟踪不及时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沪深交易所决定对联储证券予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9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9年12月21日(含当日)至2020年9月20日(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交易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诚信档案。申港证券、华宝证券、国盛证券被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时间均为3个月。

        尽管下半年以来,A股市场股权质押规模持续缩小,但仍陆续有券商被曝出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包含上述4家券商在内,最近一个月内至少有9家券商因股权质押问题遭交易所处罚。

        例如,11月29日,中邮证券、万联证券、英大证券、财富证券、南京证券5家券商同日收到沪深交易所罚单,原因是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待购回期间未能持续有效地对融入方经营、财务、对外担保、诉讼等情况进行跟踪,以及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等系列问题,5家券商被给予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至6个月不等的纪律处分。

核查关注五大问题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2日,年内已有超过30家券商因股票质押业务违规被监管部门问询或开出罚单,相关问题也受到监管层高度关注。

        今年8月底,证监会对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9家证券公司进行现场核查,从下发通报来看,被检查证券公司主要存在五大类问题:一是业务定位不清,盲目追逐利益;二是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足;三是审核把控不严,质押率设置不严谨;四是尽职调查不完备、甚至缺乏尽职调查;五是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

        通报称,针对核查情况反映出的问题,各证券公司要引以为戒,认真自查整改,清醒审视业务定位,落实股票质押自律新规的各项规定,加强风险管控力度。一是要高度重视,理性展业;二是各证券公司高管、业务部门、合规风控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股票质押自律新规,搞懂搞透,严格执行;三是各证券公司要严格按照股票质押自律新规,对照梳理自身业务管理运作中的薄弱环节,尽快采取整改措施。

        通报强调,下一步,证监会机构部将会同证监局继续加强对场内股票质押的监管与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展业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管控缺失等问题的,依法从严处理。

        在华泰证券非银分析师沈娟看来,股票质押本质是基于客户股票流动性开展的重资本借贷业务,业务健康发展,需要优化外部政策助力存量风险化解。“未来,券商股票质押经营必须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从客户准入、授信定价、贷后管理和风险追偿四大阶段实现全流程专业管控。”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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