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函康得新股民 听证会后两方面推进审理工作

2020-02-10 07:50 | 来源:新京报网 | 作者:肖玮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证监会回函文件显示,在2019年11月19日举行的听证会后,证监会持续推进本案的审理工作。

        2月9日,康得新股民林泉(化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收到了证监会的回函,“今天上午十点,接邮局通知,回文日期是2月6号。”

        林泉提供的证监会回函文件及邮寄信封

        证监会回函文件显示,在2019年11月19日举行的听证会后,证监会持续推进本案的审理工作:一方面,认真研究康得新及其代理人提交的陈述申辩意见,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和在案证据材料;另一方面,要求江苏证监局补充核实情况和提供证据。

        林泉表示,去年12月,自己曾和另外数名康得新股东前往证监会,递交了一份上万字的材料,材料主要关于对证监会去年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不同意见。林泉认为,这次回函应该是针对上述材料的递交以及当时与证监会进行的会谈做出的。

        自2019年1月起,康得新接连出现债务违约,银行账户等相关资产被债权人不断查封,经营举步维艰,与此同时,康得新创始人、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实控人钟玉在去年5月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又于12月,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

        这一背后是一起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去年7月5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得新存在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其中,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利用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分别于2014年至2018年非经营性占用康得新资金65.23亿元、58.37亿元、76.72亿元、171.50亿元和159.31亿元。不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未对康得集团占用资金的余额及去向进行说明。

        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康得新向证监会申请召开听证会,经过两次延期后,听证会于去年11月19日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的主要争议集中在监管部门和康得新对于虚增119亿利润的数额和虚假业务等问题的判定上,听证会的最终结果将影响到康得新是否直接退市等问题。截至发稿,该次听证会暂未有公开结果。

        目前,康得新股票已自去年7月5日收盘后停牌至今,股价报3.5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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