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拟投资设立合伙企业 经营成果不受重大影响

2020-06-24 08:54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张凌云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月24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盛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3,770.00万元设立深圳前海方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电鳗财经》文/张凌云

        6月24日,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或“本公司”、“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盛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盛发”,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熊建明先生控制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共同出资23,770.00 万元设立深圳前海方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方大”,合伙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其中本公司拟出23,532.30万元,占比99.00%,前海盛发拟出资237.70万元,占比1.00%,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前海盛发的设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深圳前海盛发投资有限公司后办理。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并完成注册事宜。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前海盛发的设立经方大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深圳前海盛发投资有限公司后办理,以上信息均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前海盛发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骏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前海盛发股权 52.00%;股东深圳市卓顺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持有前海盛发股权 48%。

        投资设立前海方大是方大集团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前海方大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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