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造假贯穿IPO两年虚增营收3.26亿 被监管重罚1600万12名高管收警示函

2023-11-03 11:26 | 来源:长江商报 | 作者:侠名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而上市次年,罗普特就陷入亏损。2022年罗普特亏损1.40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继续亏损469.88万元。

        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持续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又有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遭到重罚。

        日前,证监会对于罗普特(13.700, 0.37, 2.78%)(维权)(688619.SH)的处罚落地。经查明,罗普特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具体为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和202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直至2023年6月,公司才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和追溯调整。

        厦门证监局认为,罗普特的上述行为构成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基于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公司及九名高管合计被罚1600万元,还对罗普特12名高管出具警示函。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罗普特于2021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这就意味着,公司的造假行为贯穿IPO前后。仅在2020年和2021年的两年时间内,罗普特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2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7亿元。

        而上市次年,罗普特就陷入亏损。2022年罗普特亏损1.40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继续亏损469.88万元。

        披露信息虚假记载被重罚

        在被证监会立案数月之后,罗普特的造假行为受到严厉处罚。

        11月1日,罗普特披露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罗普特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2020年12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2.42亿元。2021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6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3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1.49亿元。2020年和2021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

        但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厦门证监局查明,2020年和2021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14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34.65%,虚增2020年利润总额1.46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81.21%;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12亿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5.42%,虚增2021年利润总额2074.74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41%;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7310.0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30.84%。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罗普特于2021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这就意味着,其造假行为贯穿IPO前后。仅在2020年和2021年的两年时间内,罗普特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2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67亿元。

        2023年6月20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厦门证监局认为,罗普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基于此,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不仅如此,包括罗普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在内的9名高管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综上,罗普特及高管合计被罚1600万元。

        除此之外,厦门证监局也对罗普特的12名高管出具警示函。

        国金证券(9.150, 0.08, 0.88%)保荐费用6824万

        资料显示,罗普特是一家专注于视频智能分析技术、数据感知及计算技术在社会安全领域开发及应用的安全综合服务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包括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设计实施、软硬件设计开发、产品销售及运维服务业务。

        IPO之前,2020年,罗普特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4.03亿元、3485.85万元,同比减少20.48%、65.74%。

        上市之后,尽管首年业绩明显恢复,但罗普特2022年就陷入亏损。2021年和2022年,罗普特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13亿元、1.69亿元,同比变动51.86%、-72.38%;净利润0.69亿元、-1.4亿元,同比变动100.56%、-299.99%。

        对于2022年首次出现亏损,罗普特解释称主要是因国内各地疫情多发,公司业务的拓展、落地、交付及验收均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务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全国销售渠道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费用投入较高。此外,由于项目回款较往年放缓,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政策对报告期内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年度利润影响较大。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年报发布之后,上交所很快就对罗普特发出问询函,对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等方面问题进行质疑。

        2023年3月,上交所还向罗普特发出《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两个月之后,5月17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罗普特立案调查。

        日前罗普特披露的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罗普特实现营业收入3.24亿元,同比增长212.47%;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469.88万元、-1104.13万元,同比减亏87.96%、75.75%。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罗普特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在罗普特IPO项目中的保荐承销费用为6824.81万元。在关于罗普特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国金证券曾注明,在知悉罗普特存在收入跨期情形后,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向厦门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汇报并公告,同时督促上市公司进行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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