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财经|海象新材IPO:疑似向“兄弟”公司输送利益1000多万元 第一大客户身份可疑

2020-10-09 08:32 | 来源:电鳗财经 | 作者:李瑞峰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财经》注意到,海象新材问题众多,该公司的实控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周林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由此,一些业内人士质疑该公司的内控机制。...

        《电鳗财经》文 / 李瑞峰

        9月30日,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正式登陆资本市场。该公司的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海象新材的主营业务为PVC地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产品主要分为LVT地板、WPC地板和SPC地板三大类,可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医院、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及住宅等场所的地面装饰。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财经》注意到,海象新材问题众多,该公司的实控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王周林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由此,一些业内人士质疑该公司的内控机制。

        除此之外,海象新材与海橡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频繁,海象新材通过数次关联交易疑似向海橡集团输送利益超1000万元。最后,有业内人士注意到,海象新材的第一大客户是其竞争对手的子公司,其复杂关系令人疑惑。

        公司董事长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刑5年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海象新材的控股股东为王周林,实际控制人为王周林和王淑芳父女。父女二人合计控制海象新材本次发行前51.12%的股份。王周林现任海象新材董事长和总经理,王淑芳任董事、副总经理。

        《电鳗财经》注意到,2004年1月,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判决海象新材实际控制人王周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03年6月21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止。

        海象新材新版招股书称,王周林刑期已于2008年6月20日执行完毕,距2013年12月已逾五年。王周林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不适用《公司法》146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

        通过关联交易向“兄弟”公司顺送利益超1000万元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经常性关联交易频繁,主要是向海宁海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橡集团,系海象新材实控人王周林控制的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海宁海橡鞋材有限公司(下称:海橡鞋材)进行采购及委托加工服务。

        2016年至2018年,海象新材向关联方海橡集团和海橡鞋材经常性采购金额分别为3058.27万元、1614.93万元和847.50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1.29%、5.90%和1.52%。然而,有业内人士注意到,2016年、2017年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采购委托加工服务的均价明显高于其他非关联方。

        2016年至2017年,海象新材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及不合格品(主要由PVC材料构成,研磨成粉以后可以回收利用)委托海橡集团进行加工,委托加工的金额分别为305.87万元、811.49万元,占同类采购比例分别为68.11%、74.09%。

        同期,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采购委托加工服务的均价分别为725.96元/吨和1610.41元/吨。然而,2019年海象新材向其他非关联方安吉三和竹木制品厂的采购均价则为442.48元/吨。相比之下,海象新材向关联方的采购均价较非关联方明显高出一截,分别高出283.48元/吨、884.45元/吨。

        对于给关联方服务定价偏高,海象新材在招股书中表示:由于海橡集团传统业务萎缩,盈利能力欠佳,为了保持集团形象及维持一定的融资能力,需保持海橡集团一定的盈利,因此公司委托海橡集团加工PVC废料粉存在定价偏高的情况。

        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通过以上连续两年关联采购,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输送利益578.2万元。事实上,海象新材与海橡集团还有其他关联交易。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1-8月,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采购WPC基材金额达983.97万元,采购均价为26.88元/平方米,而向其他非关联方的采购均价则为23.31元/㎡,向关联方的的采购均价较其他非关联方高出3.57元/㎡。

        对此,海象新材在招股书中解释称:2016年度海橡集团销售给公司的WPC基材,有部分贴合了LVT表皮,故均价稍高于其他非关联方的销售价格。

        但业内人士注意到,海象新材在向关联方海橡集团高价采购的同时,还将部分LVT表皮产品低价销售给海橡集团。对此,海象新材则解释称:扣除物流、包装成本和销售费用后,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和无锡市中德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相同规格(1.5*0.5和2.0*0.5)的LVT表皮价格差异率分别为-6.44%和-2.98%,价格基本接近,相关定价公允。

        但是,业内人士通过对比两组数据发现,在剔除了物流、包装等销售费用之后,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的销售单价仍明显低于向非关联方的销售单价。

        数据显示,2016年,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销售LVT表皮121.18万元,其中规格为1.5*0.5的销售单价为17.09元/㎡,规格为2.0*0.5的销售单价为18.80元/㎡。再来看海象新材向非关联方无锡市中德装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销售情况(已经剔除了物流、包装等销售费用),规格为1.5*0.5的销售单价分布在18.19元/㎡-22.24元/㎡之间,规格为2.0*0.5的销售单价分布在19.36元/㎡-25.37元/㎡之间。

        除此之外,海象新材还溢价1200多万元收购了海橡集团及海橡鞋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2018年5月,海象新材以2,374.43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集团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在建工程。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715.31万元,评估价值为865.51万元,评估增值21%;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均为1508.92万元,而7月12日,因海橡集团在评估基准日后又支付了400万元工程款,海象新材支付给海橡集团的转让价格又增加了400万元。

        2018年6月,海象新材又以7593.60万元的价格向海橡鞋材购买土地使用权及附属建筑物。其中,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1165.54万元,评估价值为2219.73万元,评估增值90.45%;房屋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4832.62万元,评估价值为5373.87万元,评估增值11.20%。

        综合以上与海橡集团的众多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海象新材向海橡集团顺送利益超1000万元。

        蹊跷!竞争对手子公司是第一大客户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海象新材营收分别为2.08亿元、3.89亿元、7.83亿元和3.71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82.71万元、586.13万元、8957.33万元和5633万元。

        然而,有业内人士注意到,在此报告期内,海象新材有一个重要客户SUN SHINE INTERNATIONAL IN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SUN SHINE”),招股书介绍称,该公司是中国香港地区排名靠前的PVC地板贸易商。

        2016年至2018年,SUN SHINE向海象新材采购金额分别分6836万元、1.18亿元和1.29亿元,是这三年期间海象新材的第一大客户,且采购金额呈现大幅上涨趋势。

        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2016年至2018年,SUN SHINE营业收入分别约为963万美元、1848万美元和2020万美元,销售额与向海象新材的采购额基本一致。

        然而,资料显示,SUN SHINE是一家2015年刚刚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仅200万元,其母公司良友木业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良友木业“大艺树”品牌实木地板产品主要销往北美地区,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良友木业与海象新材为同业竞争关系。

        有业内人士质疑,SUN SHINE母公司是海象新材的竞争对手,而SUN SHINE几乎所有的采购来源于海象新材,SUN SHINE是海象新材的独家代理公司?而且SUN SHINE刚成立一年就能成为海象新材的第一大客户,双方的交易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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