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顿发展拟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2021-11-19 09:48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侠名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司拟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整(即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税。合作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双方合作期限为自协议...

   

    证券代码:600209 证券简称:*ST 罗顿 编号:临 2021-081 号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即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税。 合作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双方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因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协议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协议标的情况 公司拟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或“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即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税。 (二)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2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发、批发;玩具设计开发;玩具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许经营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公司与腾讯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履行不构成关联关系。因腾讯公司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司与腾讯公司前期尚无合作,最近三年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0元。

三、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主要内容 基于罗顿是一家以发展数字体育等新兴产业为核心的 A 股上市公司。其在亚洲电竞推广上获得 Olympic Council of Asia(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以下简称“OCA”)正式授权,同时腾讯有意与 OCA 进行合作。于此,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相关服务合作。 双方将在合作期限(指本协议有效期内)内在数字体育方向研究、技术交流、亚洲赛事推动等方面开展具体合作。罗顿将为腾讯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确认腾讯获得合作期内 OCA 官方战略合作伙伴身份,并获得 OCA 官方战略合作伙伴的品牌权益;推动腾讯电竞产品(包含腾讯或腾讯关联方自行研发的电竞产品和腾讯或腾讯关联方代理发行的第三方研发的电竞产品)在合作期间基 于亚洲范围的推广等事项。 (二)合作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 1、协议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整(即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税。 2、付款方式:本协议生效后,支付合作服务费总额的 50%;在本协议生效后且腾讯收到 OCA 关于腾讯成为 OCA 战略合作伙伴身份的正式确认函件且双方确认正式公布腾讯 OCA 战略合作伙伴身份的时间后,支付合作服务费用的30%;合同生效后一个自然年后支付合作服务费的 20%。 (三)合作协议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2、双方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违反任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诺或保证的,均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违约方须就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等各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及未来生效的法律管辖并依之解释。 2、任何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解决。该仲裁结果是终局的,自仲裁结果做出即对双方产生效力。 3、当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起争议时,除须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外,违约方/侵权方还需承担守约方就该等争议主张权利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本协议的签订及后续业务的实施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在数字体育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公司未来开拓国内外数字体育相关领域市场将产生积极作用, 将为公司实现拟转型发展成为以数字体育等新兴产业为核心的企业战略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协议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可能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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