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黑龙江分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被罚3400万元

2018-01-16 09:25 | 来源:未知 | 作者:程维妙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对工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

       对于工行黑龙江分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被罚3400万元罚款一事,记者1月15日获悉,工行黑龙江分行针对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
 
  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北京商报记者称,针对这些问题,该行还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
 
  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发布的公告显示,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对工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
 
  具体来看,根据黑龙江银监局的公告,上海银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工行黑龙江分行6支,金额54.7亿元理财产品涉嫌违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黑龙江银监局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工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此外,黑龙江银监局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同日,黑龙江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除了黑龙江银监局,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地银监分局也公布了相应的处罚信息。其中,工行齐齐哈尔分行、工行大庆分行、工行黑龙江分行营业部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分别被罚1040万元、880万元、6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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