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整改期限过半 网贷平台排队等上“手术台”

2017-02-23 09:54 | 来源:未知 | 作者:安卓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这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监管到有监管的过程,原来网贷行业没有划定游戏规则,如今,有了规则就要按其执行

去年8月,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而根据该《办法》,凡不符合规定的P2P平台,需要于12个月内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下,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予以规范。

如今,12个月的期限已经过半,新年伊始,广东省金融办率先发布首部省级网贷监管细则,次日又发布了相关的网贷备案实施细则,继广东之后,北京网贷整改也随之拉开帷幕,据了解,目前北京已经下达首批整改意见书,共涉及七家平台。

“这是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监管到有监管的过程,原来网贷行业没有划定游戏规则,如今,有了规则就要按其执行,正是因为考虑到规则出台后行业需要时间来整改达标,所以才给出1年的缓冲期,如今整改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前期摸底的过程中,网贷平台存在的较普遍问题是银行资金存管未落地以及借款余额超限额,除此以外,个别平台还存在资金池、不良率偏高等问题,这些在接下来的整治过程中都将逐个解决。”他说。

广东、北京率先“开刀”

根据此前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各个地区的的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工作基本已经在元旦完成,如今正是第二阶段清理整顿的开始。

2月13日晚间,广东省金融办公开征求对《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的意见,隔日又下发了《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作为首部地方性网贷监管细则,这两份细则在业内也引起了较大关注,其中,《实施细则》大致归纳为三大亮点:首先是该细则中多次提及“鼓励”,意在破除“一刀切”的管理思路,如鼓励从业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增强机构实力。鼓励聘请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动、及时、准确披露主要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详细信息等。

其次,细则首次提出 “公司总部办公地不得在本辖区设立”原则。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认为,目前为逃避监管,寻找政策洼地,很多互金平台狡兔三窟,在各地开设公司,寻找更有利的政策支持。而该条款有助于打破监管套利,以注册地为标准,排除“空巢公司”,防止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合的情况大量出现。

最后,该细则也着眼于“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比如细则征求意见稿第24条,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应当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商注册、备案登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违法违规等信息,通过统一的省级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或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广东)实时交换数据、共享信息。

与此同时,据报道称,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于2月17日召集P2P平台召开整改会议,首批整改意见书也已下达,其重申网贷监管办法的同时,还提出了“禁止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这一新规,这引起网贷行业的广泛关注。而根据此前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并没有对风险准备金进行明确规定。

大致看来,目前,P2P网贷平台引入风险准备金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借款人提供保证金担保模式:即P2P平台建立一个资金账户,从借款人通过P2P平台获取的每笔借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放入该资金账户,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按照借款人、投资人的约定条件用该账户资金偿付投资人。

二是网贷平台以自有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网贷平台以自有资金(实质上来源于借款人)作为风险准备金,则涉嫌提供增信服务。即P2P平台以自有资金(可能来源于借款人支付给P2P平台的居间服务费)作为风险准备金。当P2P平台上的借款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有条件地用该风险准备金资金偿付投资人。

三是P2P平台的合作机构提供风险准备金模式:P2P平台的合作机构按照与P2P平台的合作协议安排,在借款逾期时,合作机构以其自有资金(作为风险准备金)进行垫付,同时与出借人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取得出借人转让的逾期债权,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追偿。

根据这三种模式,肖飒认为,第一种模式,其理解是不违反《网贷暂行办法》的;第二种模式是P2P平台对部分主债权的保障,本质上仍然是保证担保。此模式,实质上违反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增信服务”这一条;而第三种模式是根据合作机构与P2P平台的协议约定,对部分主债权的保障,本质上仍然是保证担保。P2P平台合作机构的该行为会被认定为从事担保业务,如合作机构无从事担保业务的资质,可能存在被监管机关以非法经营的理由对进行处罚的风险。

部分细节仍待明确

据了解,北京网贷行业整改的流程大概是:北京网贷平台所有排查工作将在3月底完成,排查之后即进行整改,整改事项少的平台,整改时间可能需要1个月;整改事项多的平台,则没有明确时间。

2月17日,广州市金融局、广东省银监会、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以及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再次组织辖区内的P2P平台高管进行培训。会议信息显示,去年底以来,广州已完成了对较大互金平台的现场检查工作,包括“查合同、查账目、查资金”等。其中部分平台收到了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而给出的“整改通知书”,专项整治的效果初步显现。

“前期摸底的过程中,网贷平台存在的较普遍问题是银行资金存管未落地以及借款余额超限额,除此以外,个别平台还存在资金池、不良率偏高等问题,这些在接下来的整治过程中都将逐个解决。”方颂说。

方颂认为,事实上,在P2P平台整顿的过程中,还需要多个部门联动,“比如资金存管方面,目前真正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毕竟少数,且标准不一,流程体验往往达不到P2P平台的期望值,甚至每家银行对于资金存管的理解也不相同,这导致P2P平台的接入存在障碍。另外,在网贷平台名称变更方面,也需要工商部门的协助。”

而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网贷机构究竟是应该办理ICP证、还是EDI证,抑或是其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问题,在上述广州P2P平台高管培训会上,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给出了明确的说法。

“ICP和EDI是另外两个证,新证既不是ICP,也不是EDI,就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北对本报表示,如果此后的实施细则按此标准,相信会适用全国P2P机构,这也是全国第一次相关机构在电信管理官方有明确指引和标准,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

另外,在广东的《实施细则》中,也有一些细节性问题尚待明确。

比如第二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第七条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形式合规、完备的备案登记材料报省金融办。

“这其中存在信息报送时间起点不明确以及‘规定时间’到底是多长时间等细节性问题。” 肖飒说,既然是细则,就要对细节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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