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财经:佛山燃气同业 竞争藕断丝连

2017-09-28 09:26 | 来源:未知 | 作者:李万钧 | [电鳗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对于管输费及加工费公允性问题,佛山燃气拿出了政府定价依据,以此证明并未对福能电厂存在任何不合理收费情况

《号外财经》讯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燃气”)IPO发行申请过会了,而《号外财经》注意到,这是该公司二进宫了,早在6年前,该公司曾因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闯关失败。

据佛山燃气招股说明书显示,此次将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股份,每股面值1.00元。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该公司位于佛山市、高要市的三项天然气工程建设。回顾本次IPO之路,该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被证监会受理,2017年2月19日反馈,2017年8月31日预先披露更新,9月14日正式通过发审会。

《号外财经》发现,佛山燃气曾于6年前上会,但正是由于当时与福能电厂的关联性交易及独立性问题被拒之门外,其涉及的销售价格及销售毛利率都远低于其他非关联方。那么,在这次 “二进宫”之前,佛山燃气做了哪些准备呢?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彻底解决了?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佛山燃气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高压管网公司向福能电厂提供天然气管输及加工服务,顺德燃气对阳江港华销售零担LNG及出租钢瓶,以及华然能向佛山彩管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燃气工程服务。其中,福能电厂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控公司控制的企业,为该公司控股子公司高压管网公司的代输用户。

值得引起投资者关注的是,福能电厂的管道输送费近几年持续增长,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有关联交易的管道运输费金额分别为1418.68万元、20.47万元、1096.87万元、688.5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依次为0.37%、0.01%、0.29%、0.34%。

佛山燃气给出的解释是:此次报告期内福能电厂已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天然气的行为,只存在少量向发行人购买天然气管输及加工的服务行为但此类服务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已非常小,而且发行人强调到与福能电厂的交易模式变化并非为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而是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变化所致。交易减少的原因主要有(1)国家政策鼓励大型天然气用户直接向上游采购;(2)福能电厂直接向上游采购天然气更具优惠,因为中石油对直供用户实行价格优惠政策;(3)2011年后天然气市场供不应求,由福能电厂自行采购天然气更符合佛山燃气经营需求。

对于管输费及加工费公允性问题,佛山燃气拿出了政府定价依据,以此证明并未对福能电厂存在任何不合理收费情况。据此,佛山燃气有理有据的打消了发审委的疑虑。可见,时隔6年,佛山燃气备战IPO做足了功课。然而,账面趋于合理的佛山燃气,真的不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今后有如何保证这些顽疾不再重犯?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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