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统计大检查工作拉开序幕 银行信托概莫能外

2018-05-25 09:21 | 来源:未知 | 作者: 刘筱攸 胡飞军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银行业人士表示,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有助于银行健全监督机制、梳理自身业务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以后计财条线业务风险。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金融统计工作管理,提高金融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货币政策决策和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央行为期半年的2018年金融统计大检查工作已在5月拉开序幕,目前多家机构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自查工作。
 
  银行业人士表示,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有助于银行健全监督机制、梳理自身业务情况,有效防范和化解以后计财条线业务风险。
 
  央行开展的此次大检查,范围涵盖各类银行、信托、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和消费金融等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银行和非银行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本次检查时间从5月正式开始,直到今年10月结束。
 
  据记者了解,检查内容涵盖三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本身统计管理情况,重点评估金融机构统计管理相关内控制度与效果;二是金融统计数据的质量;三是金融机构对2017年统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记者注意到,第二部分金融统计数据的质量可谓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含了3个方面的统计数据内容,即全科目资产负债统计数据质量、专项统计数据质量、理财与资金信托专项统计数据质量。
 
  全科目资产负债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包括存、贷款统计准确性,同业往来统计准确性,主要交易对手分类的准确性,债券资产统计的准确性等内容。
 
  专项统计数据质量部分则包含了委托贷款统计、涉农贷款统计、房地产贷款存量统计、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统计等,重点检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调整落实情况及普惠金融领域贷款统计的准确性。
 
  理财与资金信托专项统计数据质量部分则包含募集信息、资产负债表项目分类信息、股权明细信息、贷款明细信息和收益率信息的完备性和准确性,重点检查理财和资金信托收益率信息、股票及其他股权信息的准确性。
 
  通知还表示,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央行各级机关将按照相关法规认真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的严重数据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央行总行,相关错误数据原则上在2019年结转数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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