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资管老鼠仓遭重判 获刑5年半罚金500万

2018-10-09 09:14 | 来源:未知 | 作者:宁鹏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9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太平洋资管原投资经理李雪“老鼠仓”案的刑事判决书。

    9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太平洋资管原投资经理李雪“老鼠仓”案的刑事判决书。
 
  根据一审判决,李雪被判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宣判后,李雪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称原判量刑过重,不过其上诉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在李雪案判罚中,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都适用了“情节特别严重”这一量刑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曾一度创下A股“老鼠仓”刑事处罚史上最长刑期的纪录。不过,这一纪录目前已经被另外一例保险资管“老鼠仓”案刷新。
 
  严厉判罚
 
  判决书显示,2015年4月10日,被告人李雪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2016年2月24日,李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
 
  2016年2月25日,李雪被取保候审,于2017年1月23日被逮捕。
 
  李雪案并非获得刑期最长的“老鼠仓”判罚。2017年11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人保资产股票原投资经理周效飞的“老鼠仓”案判决书。周效飞利用其职务之便,伙同前同事陈勇进行“老鼠仓”交易,其间累计趋同交易4.8亿元,非法获利564.89万元。最终,法院判处周效飞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而陈勇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80万元。
 
  相比其他资管子行业,险资“老鼠仓”的判罚颇为严厉。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月发布的信息,原人保资产投资经理苏绘方,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6年1月19日被刑拘。2017年9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刑事判决,认定苏绘方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3.4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此外,人保资产前高级投资经理,一审亦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不过,卓冰在二审刑期被减为三年六个月。原因是到案后,卓冰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检举了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在侦查阶段卓冰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194.383万元。二审期间,其家属又代为退出违法所得2.6165万元、代为缴纳罚金20万元。
 
  因大数据落网
 
  李雪的被调查源于大数据。东窗事发时,李雪已经离职三年。
 
  2015年1月,交易所在日常监管中,依靠大数据筛查系统,发现了太平洋资管账户与多个私人账户之间一系列异常交易的现象。
 
  稽查人员耗费大量时间在太平洋资管内排查嫌疑人员,同时,交易所查到的三个个人账户,其中一人是涉案人的妻子,成为案件突破的关键。综合两方面的信息,李雪成为案件的重要嫌疑人。
 
  调查结果显示,2009年2月28日至2012年5月17日,李雪利用担任太平洋资管公司权益投资部经理的职务便利获取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使用 “薛静 ”、“ 陈昕 ”、“翁清 ” 三个个人账户,先于、同期于或稍晚于保险投资组合账户,交易相同股票,趋同比达70%以上。
 
  根据调查,李雪控制以上三个个人账户共计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73只,成交1510 次,累计成交金额7.66亿余元,非法获利428万余元。
 
  2015年4月10日,李雪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时,主动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2016年2月24日,李雪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李雪的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李雪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500 万元。李雪向上海高院提起二审上诉,上海高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监控技术的进步让曾经隐身在海量数据(19.260, 0.00, 0.00%)背后的“老鼠仓”现形。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行业的发展,包括监管的跟进,一定离不开技术的进步。
 
  事实上,大数据屡屡助力“老鼠仓”调查。2015年12月,证监会通过监测发现某账户交易异常。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接案后,发现曾任沪上某知名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的刘某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稽查结果显示,刘某于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间,利用其管理该保险公司“传统保险产品”账户投资的职务权限,掌握交易股票的未公开信息,帮助他人操盘证券账户,大肆交易与该产品账户相同的股票,交易金额高达1.2亿元。
 
  “‘老鼠仓’频发不是因为险资资管从业人员变坏了,而是因为现在查处的技术手段多了。”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险资频发老鼠仓
 
  某保险资管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相比公募基金与券商,保险资管领域的“老鼠仓”更为隐蔽。
 
  2013年2月22日,证监会通报平安资管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被调查,现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
 
  耐人寻味的是,证监会对于夏侯文浩的立案调查始于媒体报道。
 
  公诉材料显示,夏侯文浩在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实际管理平安保险资产账户期间,利用母亲、妻子及朋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他所管理的组合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海欣股份(7.790, 0.00, 0.00%)、中海集运、江淮汽车(5.070, 0.00, 0.00%)等11只相同股票,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夏侯文浩案发之后,保险资管领域的“老鼠仓”才正式进入了公众视线。大中型保险资管纷纷加强了内控,上至老总级别下至普通员工,均要递交三代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并且不允许开设股票基金等投资账户。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保险资金已与证券投资基金等构成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和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一样管理着巨额资金。保险投资的“老鼠仓”行为,危害同样严重。
 
  事实上,上述业内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险企的资产负债管理,而公募基金则为面向公众的资产管理,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募基金需要遵守更为严格的标准。
 
  证监会办案人员曾提到,险资信息披露不透明,与基金相比,保险产品不实行全资信息披露制度,保险资管机构也不需要向证监会报送保险产品的投资经理等一些具体信息。
 
  在夏侯文浩案之前,保险资管领域的“老鼠仓”一直被轻视。沪上某基金经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本来就低,多数时间在总资金量的10%以内,除此以外,主要的投资形式是投资公募基金而不是直接投资股票。
 
  然而,保险资管庞大的资金量,让险资在资本市场影响力日益增长的同时,亦不断爆发出“老鼠仓”事件。2015年4月3日,平安资管前员工张治民因“老鼠仓”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850万元。
 
  2014年3月,国寿养老前权益类投资负责人曾宏被抓捕归案,趋同交易累计成交金额约2.97亿元。实际上,国寿资管堪称“老鼠窝”,国寿资管股票投资部前总经理邓瑞祥“老鼠仓”案于2015年7月开庭,涉案金额为6.97亿元;国寿资管原投资经理张颢“老鼠仓”案于2015年10月开庭,涉案金额为8.42亿元;2015年12月,国寿资管股票投资部前副总经理欧海韬,涉案金额9.36亿元,非法获利所得1594万元。
 
  即便到了2018年,依然有险资投资经理因为“老鼠仓”获刑。2018年5月22日,人保资产爆出“老鼠仓”事件。前高级投资经理卓冰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197万,其2011年2月至2014年5月期内,人保资产已爆出三起“老鼠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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