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董秘举报城管局长后续:纪委监委已介入

2018-10-23 11:02 | 来源:未知 | 作者:孙宪超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0月19日,一封利群股份(601366)董秘张兵实名举报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违法执政的举报信在网络上热传。“举报信的确是我写的,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举措,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10月19日,一封利群股份(601366)董秘张兵实名举报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违法执政的举报信在网络上热传。“举报信的确是我写的,之所以做出这样的举措,也实在是无奈之举。”10月19日下午,张兵在电话中告诉证券记者。
 
  当天,“沭阳发布”在《情况通报》中表示:“今天上午,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宿迁区域开业筹备负责人张兵网络举报我县城管局长对其商场门头字号的安装存在违法执政问题。对此,沭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已迅速安排对举报中反映的安装方案进行重新审核,尽快给予答复。沭阳县纪委、监委已同步介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将会及时予以公布。”
 
  据悉,在举报信中,张兵介绍,2018年5月,利群股份正式收购韩国乐天华东区72家门店,其中原乐天玛特沭阳一店(现已更名为利群时代超市沭阳人民中路店)位于沭阳县人民中路69号,建筑面积3.9万平米,已于2018年8月29日开业。在开业筹备过程中,得到沭阳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但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仍多次刁难,不予办理商场门头字号的安装,直至在开业前一天才勉强把一部分企业LOGO设置到位。现场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声称:局长不点县长,局长就不让施工。
 
  另外,沭阳二店将于11月1日开业,在申报沭阳二店将原“乐天玛特”门头更换为“利群时代”门头的过程中,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以一店至今没有量化为理由,对二店的合理申请再次刁难不审批,不允许施工,并派人24小时看守。
 
  据张兵介绍,史建军给利群股份推荐的某单位出具的“亮化方案”,需耗资200余万元。
 
  张兵在举报信中提出四点疑问:一、史建军的上述行为法律依据在哪?是否代表沭阳县委、县政府?二、上述行为是否破坏了沭阳的营商环境?是否破坏了宿迁的营商环境?三、沭阳二店11月1日开业,是否能更换店招?因为不执行史建军推荐的“亮化工程”就不予批准?四、是哪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让利群股份花费200万元,让某个施工单位来做所谓的亮化工程?
 
  “利群股份是上市公司,一切都是按规则办事。但是现在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行为显然没有法律依据。我们的诉求其实十分简单,就是要更换沭阳二店的门头。”彼时,张兵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10月22日上午8时30分,利群股份旗下的利群时代沭阳二店副总经理一行三人再次前往沭阳县行政大厅城管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之前无人受理)。
 
  “城管局工作人员现场电话汇报相关领导,回复我们涉嫌违建,让到规划局出具规划图,规划局让到住建局提交调整申请。”利群股份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物业是我们租赁有房产证的正规物业,施工方案就是更换门头字及基于更换门头字的基础工程,我们不认可这种推诿理由。”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前期利群时代工作人员三次拜访沭阳县城管局长史建军,史建军从来没有说过沭阳二店更换门头事宜不归城建局管辖,一直都是在强调一店的事不解决、二店的事不用再谈。截至目前,当地纪委跟部分当事人了解情况,除此之外,尚没有其他解释和官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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