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外贷为外汇违法重灾区 五大行上榜交行罚单最大

2019-01-04 14:20 | 来源:未知 | 作者:顾志娟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50起银行违法违规案例,共涉及25家银行,包括5家大行、8家股份制银行、7家城商行、5家外资银行。

       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根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18年全年,外汇局分6次通报了130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罚款金额总计3.28亿元人民币。2017年全年,外汇局通报4次,共计63起外汇违规典型案例,罚款金额总计1.63亿元,2018年通报案例的数量是2017年的两倍,罚款金额翻了一番。
 
  50个银行违规案例中,共涉及25家银行,五大行全部上榜,内保外贷、转口贸易为违规违法重灾区,多家银行未尽职审核贸易真实性;企业的主要违规行为是逃汇,罚款金额排名前7位的案例均为逃汇案,第三方支付成重灾区;为购买境外房产,个人“蚂蚁搬家”式逃汇案频发,其中最多的一位使用了173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199.21万元人民币。
 
  130起外汇违法案中50起涉银行,银行共被罚1.4亿
 
  从外汇局通报节奏上来看,下半年通报违规案例的频率明显提升。2018年全年,外汇局共通报了6次外汇违规典型案例,上半年仅通报了1次,另外5次通报均发生于下半年。
 
  2018年以来的六次通报,共通报了130个违规案例,罚款金额共计32842.94万元。从涉案主体来看,130起案例中,50起为银行分支机构违规,44起为企业违规(包含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学校),36起为个人违规。其中,银行的罚款总额最高,为14289.38万元;企业的罚款总额为12002.39万元,个人的罚款总额为6551.17万元。
 
  2018年全年,在岸人民币兑美元累计下跌3538个基点,跌幅5.43%;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累计调贬3553个基点,跌幅5.18%。与2017年相比,2018年在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和人民币中间价全年变动均由涨转跌,主要下跌均发生在下半年。
 
  2018年在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向波动态势加大。2018年年初,在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路走高,2018年2月7日创下最高点6.2519,为2015年8月汇改以来新高。2018年3-4月,基本维持在6.3上下波动。4月底,在岸人民币开始进入贬值通道,6月底跌破6.6,8月起基本维持在6.8以上,直至10月31日达到6.9780,刷新逾十年新低。此后,人民币小幅调升,12月基本维持在6.9以下。
 
  五大行全部上榜,内保外贷为重灾区
 
  其中的50起银行违法违规案例,共涉及25家银行,包括5家大行、8家股份制银行、7家城商行、5家外资银行。
 
  从案由来看,银行外汇违法违规的主要原因是未尽审核责任,业务重灾区依然为内保外贷业务和转口贸易业务。其中,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例共21个,几乎占到银行违规案例的一半,五大行中交行、建行、工行、农行4家上榜,股份行中光大银行(3.820, 0.07, 1.87%)、民生银行(5.730, 0.06, 1.06%)、渤海银行、招商银行(25.330, 0.45, 1.81%)上榜,其中民生银行的5家分支机构的案由全部为违规办理内保外贷。
 
  罚款金额最大的案例均出自内保外贷,包括3个千万以上罚单以及4个500万以上罚单。银行违规主要体现为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付汇时,未按规定对债务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用途、预计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
 
  与转口贸易相关的违规案例13个,平安银行(9.620, 0.34, 3.66%)的3家分支机构全部因为转口贸易违规被通报,南洋银行的2家分支机构也是转口贸易违规。在转口贸易中,银行的违规行为主要是未按规定尽职审核转口贸易真实性,在企业提交虚假提单、失效提单、重复提单及虚假合同的情况下,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购付汇业务。
 
  另外,贸易融资、经常项目资金收付等业务中,也有银行未尽审核职责,凭虚假或无效资料为企业办理贸易融资业务、预付货款付汇业务、预收货款结汇业务等。
 
  个人业务中,银行的违规行为主要是为个人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因此缘由被罚的案例共有5个,涉案银行包括中行、建行、工行、招行等银行。其中,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在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一年半的时间内,利用多达702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为客户办理分拆售付汇业务。
 
  五大行全部上榜,其中交通银行(5.830, 0.05, 0.87%)被罚款金额最大,达到2301.04万元。交行被通报4个案例,涉及3家分支机构,其中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被通报两次,共计被罚1740.3万元。
 
  2018年7月24日交通银行厦门前埔支行因违规办理转口贸易被罚款600万元,同时暂停对公售汇业务三个月,并责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8年8月31日,该支行又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被罚款1140.3万元。此外,建行的3家分支机构共被罚519.03万元,工行的5家分支机构共被罚346.81万元,中行的3家分支机构共被罚182.86万元。
 
  8家被通报的股份制银行包括平安、光大、民生、渤海、招商、浙商、恒丰、华夏银行(7.440, 0.09, 1.22%),其中,股份制银行中总计被罚金额最大的是民生银行,达4701.77万元。民生银行共有5家分支机构上榜,其中,民生银行厦门分行被罚2240万元,为所有银行违规案例中罚款金额最大的,也是全部130个案例中被罚金额最大的。被罚金额第二大的股份行是招商银行,被罚1218.91万元,包括济南分行、泉州分行等5家分支机构。
 
  城商行和外资行的罚款金额相对较小,每家银行被罚均不超过千万。外资行有5家被通报,包括东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汇丰银行、企业银行、韩亚银行,其中被罚金额最大的是汇丰银行,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因违规办理内保外贷被罚842.22万元。
 
  企业逃汇案多发 第三方支付为重灾区
 
  企业的主要违规行为是逃汇,罚款金额排名前7位的案例均为逃汇案。在外汇局2018年通报的44起企业外汇违规案例中,31起案由为逃汇,6起为非法结汇,3起为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另外非法套汇、擅自改变资本金机构、虚假贸易融资、外汇违规汇入各1起。
 
  在企业逃汇案例中,被罚金额最大的案例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智付公司”)逃汇案,7月24日国家外汇局通报中,其被罚1530.8万元人民币。据上述通报,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外汇局称其“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
 
  这不是智付公司第一次被罚,除了国家外汇局,其还被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处罚过。2018年5月15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通报,智付公司为境外多家非法黄金、炒汇类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支付服务,通过虚构货物贸易,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罚没2561.38万元;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对智付公司给予警告,罚款1590.80万元。
 
  另一家支付机构也因逃汇被罚,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系统自动设置办理分拆购付汇,金额合计159万美元,被罚107.45万元人民币。
 
  罚款超千万的企业逃汇案还有两个,分别为天津滨海海通物流有限公司逃汇案、大连哥伦比亚谷物商贸有限公司逃汇案,两家公司虚构转口贸易背景对外付汇,前者对外付汇4651.8万美元,被罚1105万元人民币,被外汇局定性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后者对外付汇3355.88万美元,被罚1071.27万元人民币。
 
  企业的非法结汇行为主要表现为虚构合同或出口报关单,办理资本金汇入或贸易融资并结汇。其中,罚款金额最大的是南京萨穆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构造虚假合同办理资本金汇入并结汇3460万美元,被罚429.89万元人民币。有意思的是,外汇局2018年通报的6起为非法结汇案例,涉案企业全部来自江苏省。
 
  除此之外,还有两所学校被通报逃汇,分别为淄博高新区外国语学校、淄博修文外国语学校,分别被罚款40.25万元、32.31万元。两家学校违规原因均为分拆购汇。淄博修文外国语学校相关负责人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主要是因为外国语学校有国际项目,学生出国游学或夏令营需要的外汇很容易就会超过5万美元,此前地方政策较松,学校一般用家长或亲属的购汇额度来购汇。
 
  有人使用173人的年度购汇额度,转移资金超6000万元
 
  在36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例中,最常见的案由也是逃汇,共有18个分拆逃汇案例;另外,还有15起非法买卖外汇案、3起私自买卖外汇案。
 
  分拆逃汇的常见手段是利用多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每人每年5万美元)将个人资金拆分然后汇至境外账户,通常被称为“蚂蚁搬家”。其中最多的一位使用了173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
 
  分拆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背后,有8起案例的目的均为购买境外房产,其中5起案例通过分拆逃汇的方式,3起案例通过非法买卖外汇的方式。转移金额最大的一起为吉林籍隋某逃汇案,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半年时间内,隋某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按目前汇率合人民币达6199.21万元。
 
  另外,还有人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是偿还境外赌债。8月31日通报的浙江籍夏某非法买卖外汇案,是所有个人外汇违规案例中罚款最高的,被罚款1418万元。据外汇局通报,2012年6月至2016年9月四年多期间,夏某将14188.45万元人民币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境外账户,用于偿还境外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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