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实控人陷离婚纠纷 配偶要求分割六成股权

2024-02-28 14:46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侠名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开资料显示,纵横股份专注于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于2021年2月登陆科创板,被市场称为“无人机第一股”。...

        A股上市三年后,专注于工业无人机业务的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与配偶正陷入离婚诉讼,由于涉及到财产分配,这引发投资者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担忧。根据纵横股份2月27日的公告,任斌的配偶邝明芳的核心诉求之一是: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纵横股份2050.20万股股份中的60%(即1230.12万股份)归原告(邝明芳)所有。

        尽管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但突如其来的离婚诉讼引发市场关注,而任斌所持纵横股份今年2月19日解禁。

        2月27日,纵横股份证券部一位人士在电话中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公司不清楚离婚诉讼中涉及的股权分割比例是如何确定的,从规则体系来看,这些股份无论是分割前还是分割后,当前都是不能减持的,不存在变相减持的情形。

        原始股刚解禁

        配偶要求离婚分割六成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纵横股份专注于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于2021年2月登陆科创板,被市场称为“无人机第一股”。

        任斌是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公司2050.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41%,一致行动人王陈持有纵横股份1366.80万股(占比15.61%),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更名为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永信大鹏”)持有纵横股份900万股(占比10.28%)。任斌为永信大鹏唯一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永信大鹏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任斌的配偶,邝明芳在纵横股份的公开资料中极少出现。从履历来看,邝明芳曾在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担任调研员,负责四川省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综合指导和管理工作,曾担任成都永信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永信智达”)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永信智达曾为纵横股份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纵横股份IPO期间注销。

        邝明芳与任斌在商业上的交集公开可查的也仅限于此。任斌所持股份于2024年2月19日起上市流通,邝明芳在此当口提起离婚诉讼,自然激起外界关注。

        根据公告,纵横股份于2月26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任斌通知,得知其近日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其配偶邝明芳作为原告向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对其家庭财产包括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具体来看,本次诉讼涉及公司股权方面的分割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公司2050.20万股份中的60%(即1230.12万股份)归原告所有;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永信大鹏23%的合伙份额价值的60%折价现金补偿给原告。

        纵横股份前述证券部人士称,不清楚上述诉讼中提及的股权比例是依据什么确定的。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本次涉诉系其个人与配偶的离婚纠纷所致。公司与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涉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采取措施稳定公司控制权

        市场较为关注的是,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的离婚纠纷,是否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产生影响?公告当日,任斌与一致行动人通过签署协议进行“防御”。纵横股份表示,公司实控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补充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定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任斌与自然人股东王陈、陈鹏于2024年2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原协议有效期中可解除协议的时间从公司正式上市后届满5年延长至公司正式上市后届满10年(即2031年2月10日),同时王陈、陈鹏认可任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承诺不谋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或控股股东地位。

        公告显示,任斌与自然人股东王陈、陈鹏(持有公司603.00万股,占总股本的6.89%)分别于2019年11月1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2020年5月25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协议各方在作出行使相关表决权、决定权或提出议案等意思表示之前,应当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协商一致意见;如各方对同一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以任斌对待决事项的意见为准。因此任斌当前通过直接持股以及控制永信大鹏、王陈、陈鹏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6.18%股权。

        纵横股份称,本次诉讼处于受理阶段,法院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假定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将任斌持有的公司60%股权判归原告所有并进行股权分割,股权分割后任斌将持有公司820.08万股,占总股本的9.36%。据此计算,任斌通过直接持股以及控制永信大鹏、王陈、陈鹏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仍合计控制公司42.13%股权。

        根据任斌直接持股和控制的公司股份,以及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法院完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任斌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上市后业绩变脸

        从基本面来看,纵横股份上市前业绩持续增长,但上市后业绩变脸。Wind数据显示,纵横股份上市以来累计直接融资5.07亿元,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净利润-3179.84万元,累计现金分红1926.76万元。2019年至2022年,纵横股份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分别为16.53%、14.80%、-3.58%、-3.84%。

        近日,纵横股份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732.79万元,同比增长3.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50.08万元,同比减少127.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27.13万元,同比减少109.01%。

        对于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纵横股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订单规模与2022年基本持平,国内市场受宏观形势影响订单小幅下降,海外市场订单保持增长。同时因年内部分重点项目未实现交付,因此总体营收规模增幅较小。为开发新兴市场及前期行业应用示范,公司投入销售费用同比增加28.35%;公司持续加大在大载重无人机、无人值守系统等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加54.22%;公司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固定资产折旧明显增加,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8.20%。受上述综合因素影响,全年公司营收虽较上年度小幅增加,但净利润持续亏损且亏损金额有所增加。

        实际上,纵横股份并非第一次出现“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公司2022年亦是如此,当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4.24%。而在2021年上市当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3.28万元,上年同期则为4097.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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